金华市婺城区高桥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及洞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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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高桥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及洞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基本情况

为全面推进洞溪片区转型升级,全面深化“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整体 (略) 、洞溪片区6869亩红线范围内的集中连片整治,白龙桥镇人民政府拟以控规修编推动洞溪低效用地改造,聚焦培育2+3先进产业集群,加快工业园区转型。同时高桥单元位于婺城新城东翼发展核心,也是智造、更新、产业三板块的关键中心,婺城区提出一带七心战略,高桥单元全域规划生命健康产业科学城、打造浙中生命健康产业新高地。本次规划环评的评价范围包括高桥单元和洞溪片区两部分,北至金华江,东 (略) 、盘峰街,西 (略) ,涉及高桥、三联、怡村、洞溪四个社区,总面积约7.56平方公里。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项目信息公开贯穿于整个评价过程,包括项目启动后第一次信息公开、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第二次信息公开,以及报告书编制完成后的全本信息公开等,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区域环境调查,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环境质量现状及规划制约因素分析、污染源预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及规划的合理性分析、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管理、监测和跟踪评价、困难和不确定性、环境管理和监测,环评结论及建议等。

三、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婺城区白龙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曹工0579-*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方式:李工 0579-*

(3)规划环评审查单位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规划环评审查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

联系方式:0579-*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与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门、白龙桥镇人民政府联系,发表意见和看法,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2024年07月08日~07月22日,*@*q.com。

高桥单元详规修改环评第一次公示(正文).docx

公参表格--高桥.pdf

(略) 婺城区白龙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07月08日


一、规划基本情况

为全面推进洞溪片区转型升级,全面深化“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整体 (略) 、洞溪片区6869亩红线范围内的集中连片整治,白龙桥镇人民政府拟以控规修编推动洞溪低效用地改造,聚焦培育2+3先进产业集群,加快工业园区转型。同时高桥单元位于婺城新城东翼发展核心,也是智造、更新、产业三板块的关键中心,婺城区提出一带七心战略,高桥单元全域规划生命健康产业科学城、打造浙中生命健康产业新高地。本次规划环评的评价范围包括高桥单元和洞溪片区两部分,北至金华江,东 (略) 、盘峰街,西 (略) ,涉及高桥、三联、怡村、洞溪四个社区,总面积约7.56平方公里。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项目信息公开贯穿于整个评价过程,包括项目启动后第一次信息公开、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第二次信息公开,以及报告书编制完成后的全本信息公开等,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区域环境调查,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环境质量现状及规划制约因素分析、污染源预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及规划的合理性分析、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管理、监测和跟踪评价、困难和不确定性、环境管理和监测,环评结论及建议等。

三、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婺城区白龙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曹工0579-*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方式:李工 0579-*

(3)规划环评审查单位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规划环评审查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

联系方式:0579-*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与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门、白龙桥镇人民政府联系,发表意见和看法,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2024年07月08日~07月22日,*@*q.com。

高桥单元详规修改环评第一次公示(正文).docx

公参表格--高桥.pdf

(略) 婺城区白龙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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