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后旗东联废石加工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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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东联废石加工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5日,我局拟对乌拉特后旗东联废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5日-2023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拉特后旗东联废石加工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后旗乌盖苏木

乌拉特后旗 (略)

内蒙古中昱 (略)

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后旗乌盖苏木,坐标为北纬41°14′1.942″,东经107°16′1.462″。项目区东侧121m处为金草原养殖场,南侧、西侧为水源涵养工程的采砂区,项目区北侧为空地。总占地面积*m2。项目每年加工废石5.*m3/a(折合*.594t/a)。项目新建1条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1台颚式破碎机、1台圆锥破碎机、2台振动筛及7条全封闭式皮带运输机,新建产品堆场1处,产品暂存库1处,砂石料运输专用通道1处;项目产品为小砂石(≤2.0cm)、大砂石(2.1-3.0cm)、碎石(>3.0cm)三种产品,产品全部外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9.*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9.5%。

1. 废气:

施工期汽车运输的粉状材料表面应加盖蓬布、封闭运输,防止飞散、掉落; 施工现场洒水作业;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加强保养使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等;加强施工机械的检查维修,加强发动机的排放管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运营期

(1)施工期汽车运输的粉状材料表面应加盖蓬布、封闭运输,防止飞散、掉落;施工现场洒水作业;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加强保养使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等;加强施工机械的检查维修,加强发动机的排放管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新建1座全封闭生产车间,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内部设置1台颚式破碎机、1台圆锥破碎机、2台振动筛以及皮带运输机等。运行中产生颗粒物经全封闭+水喷淋装置处理,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新污染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本项目不设置原料堆场,废石直接拉运至本项目生产区进行加工;产品出料及堆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厂区四周 (略) +洒水+落料点处设施喷淋设施抑尘。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4)新建1座全封闭石粉产品库,用于储存2cm以下的产品,产品由输送皮带直接入库储存。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5)上料口三面封闭,同时顶部设水喷淋;输送皮带全封闭;全厂厂界四周建6m高 (略) 并定期洒水抑尘; (略) 及时清扫并定期洒水抑尘。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新污染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6)产品堆场按环评要求严格控制堆高及堆存量;产品堆存超量未及时外售,立即停止生产。

(7)危废间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管道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非*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

喷淋水部分随产品带走,部分蒸发,无废水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控制车速等降噪措施,减少企业生产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4.固废: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降尘,定期收集后,暂存于全封闭石粉库,定期外售。

(2)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经PE桶收集后与废油桶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部门处理。

(3)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5.环境风险:旱厕和危废暂存间按要求进行防渗。产品在堆存过程中杜绝占用行洪通道;每年汛期(6月-9月)不得生产。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防洪措施及其他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防止运营过程中因物料和污染物泄漏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2024年7月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5日,我局拟对乌拉特后旗东联废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5日-2023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拉特后旗东联废石加工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后旗乌盖苏木

乌拉特后旗 (略)

内蒙古中昱 (略)

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后旗乌盖苏木,坐标为北纬41°14′1.942″,东经107°16′1.462″。项目区东侧121m处为金草原养殖场,南侧、西侧为水源涵养工程的采砂区,项目区北侧为空地。总占地面积*m2。项目每年加工废石5.*m3/a(折合*.594t/a)。项目新建1条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1台颚式破碎机、1台圆锥破碎机、2台振动筛及7条全封闭式皮带运输机,新建产品堆场1处,产品暂存库1处,砂石料运输专用通道1处;项目产品为小砂石(≤2.0cm)、大砂石(2.1-3.0cm)、碎石(>3.0cm)三种产品,产品全部外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9.*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9.5%。

1. 废气:

施工期汽车运输的粉状材料表面应加盖蓬布、封闭运输,防止飞散、掉落; 施工现场洒水作业;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加强保养使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等;加强施工机械的检查维修,加强发动机的排放管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运营期

(1)施工期汽车运输的粉状材料表面应加盖蓬布、封闭运输,防止飞散、掉落;施工现场洒水作业;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加强保养使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等;加强施工机械的检查维修,加强发动机的排放管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新建1座全封闭生产车间,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内部设置1台颚式破碎机、1台圆锥破碎机、2台振动筛以及皮带运输机等。运行中产生颗粒物经全封闭+水喷淋装置处理,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新污染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本项目不设置原料堆场,废石直接拉运至本项目生产区进行加工;产品出料及堆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厂区四周 (略) +洒水+落料点处设施喷淋设施抑尘。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4)新建1座全封闭石粉产品库,用于储存2cm以下的产品,产品由输送皮带直接入库储存。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5)上料口三面封闭,同时顶部设水喷淋;输送皮带全封闭;全厂厂界四周建6m高 (略) 并定期洒水抑尘; (略) 及时清扫并定期洒水抑尘。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新污染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6)产品堆场按环评要求严格控制堆高及堆存量;产品堆存超量未及时外售,立即停止生产。

(7)危废间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管道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非*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

喷淋水部分随产品带走,部分蒸发,无废水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控制车速等降噪措施,减少企业生产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4.固废: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降尘,定期收集后,暂存于全封闭石粉库,定期外售。

(2)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经PE桶收集后与废油桶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部门处理。

(3)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5.环境风险:旱厕和危废暂存间按要求进行防渗。产品在堆存过程中杜绝占用行洪通道;每年汛期(6月-9月)不得生产。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防洪措施及其他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防止运营过程中因物料和污染物泄漏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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