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红河州绿春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红河州绿春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红河州绿春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请示》(绿建发〔2024〕71号)、《红河州绿春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等资料收悉。经审查,红河州绿春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已办理《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河州绿春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绿发改复〔2024〕8号)、《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红河州绿春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情况说明》等手续。由云南 (略) 编制完成的《红河州绿春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达到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相关要求,采用的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08-*-04-01-*
二、建设单位、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单位: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建设地点:绿春县城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共涉及2个小区(绿春县卫健局职工住宅楼、 (略) 局职工住宅楼),4幢住宅楼,35户居民,改造房屋总建筑面积为2850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为老旧小区建筑物主体(房屋)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老旧小区主体工程改造内容:外立面修缮3090平方米、屋面修缮854平方米、楼道粉饰1272平方米、楼内给水主管改造207米、楼内排水主管改造208米、燃气入户改造31户、电表改造35户、水表出户集中抄表改造35户、 (略) 改造331米、楼道节能灯更换30盏、单元防盗门安装18.90平方米、建筑防雷改造303米、楼梯栏杆153平方米、小区楼牌门牌45个、移动式灭火器24套、拆除建筑垃圾运输及消纳1项、管线治理500米。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为:室 (略) 326米、室 (略) 170米、室 (略) 231米、室 (略) 203米、室 (略) 203米、室 (略) 186米、道路及场地硬化2098.68平方米、绿化景观404.38平方米、路灯17盏、成品垃圾分类亭2个、化粪池2个、监控系统2套、室外消火栓2个、无障碍设施2项、配套体育设施2套、小区公告栏2个、智能快件箱2组、非机动车停车棚79.60平方米、安全护栏26.50米、室外台阶(踏步)26.24平方米等。
三、投资概算
该项项目概算投资348.*元,其中:主体工程投资135.*元(建安工程费为121.*元,占比89.71%;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1.*元,占比8.33%;预备费为2.*元,占比1.96%);配套基础设施投资213.*元(建安工程费为190.*元,占比89.46%;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8.*元,占比8.58%;预备费为4.*元,占比1.96%)。
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不足部分多渠道筹集。
四、工程标准
该工程标准应遵循安全可靠、工艺设备先进、管理方便、土建经济适用的原则。
(一)应提供原建筑物的建造年代、结构型式的相关资料,对改造建筑进行现场踏勘,探明是否存在基础沉降、结构变形等安全隐患,对现状进行分析,合理进行改造设计,确保建筑安全。
(二)应结合节能设计进一步完善屋面及外墙渗漏措施;房屋改造应根据现状合理组织交通设计,满足消防设计要求。
(三)给排水、消防设施、电力、电缆等设施设备改造应结合本片区特征合理设计。增加 (略) 改造的内容,片区内亮化灯具防雷接地措施等。
五、在改造过程中如遇文物保护单位应取得文物保护部门的意见建议,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六、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 (略) 、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绿化、燃气等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完成各职能部门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尽快落实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4日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红河州绿春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请示》(绿建发〔2024〕71号)、《红河州绿春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等资料收悉。经审查,红河州绿春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已办理《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河州绿春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绿发改复〔2024〕8号)、《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红河州绿春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情况说明》等手续。由云南 (略) 编制完成的《红河州绿春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达到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相关要求,采用的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08-*-04-01-*
二、建设单位、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单位: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建设地点:绿春县城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共涉及2个小区(绿春县卫健局职工住宅楼、 (略) 局职工住宅楼),4幢住宅楼,35户居民,改造房屋总建筑面积为2850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为老旧小区建筑物主体(房屋)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老旧小区主体工程改造内容:外立面修缮3090平方米、屋面修缮854平方米、楼道粉饰1272平方米、楼内给水主管改造207米、楼内排水主管改造208米、燃气入户改造31户、电表改造35户、水表出户集中抄表改造35户、 (略) 改造331米、楼道节能灯更换30盏、单元防盗门安装18.90平方米、建筑防雷改造303米、楼梯栏杆153平方米、小区楼牌门牌45个、移动式灭火器24套、拆除建筑垃圾运输及消纳1项、管线治理500米。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为:室 (略) 326米、室 (略) 170米、室 (略) 231米、室 (略) 203米、室 (略) 203米、室 (略) 186米、道路及场地硬化2098.68平方米、绿化景观404.38平方米、路灯17盏、成品垃圾分类亭2个、化粪池2个、监控系统2套、室外消火栓2个、无障碍设施2项、配套体育设施2套、小区公告栏2个、智能快件箱2组、非机动车停车棚79.60平方米、安全护栏26.50米、室外台阶(踏步)26.24平方米等。
三、投资概算
该项项目概算投资348.*元,其中:主体工程投资135.*元(建安工程费为121.*元,占比89.71%;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1.*元,占比8.33%;预备费为2.*元,占比1.96%);配套基础设施投资213.*元(建安工程费为190.*元,占比89.46%;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8.*元,占比8.58%;预备费为4.*元,占比1.96%)。
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不足部分多渠道筹集。
四、工程标准
该工程标准应遵循安全可靠、工艺设备先进、管理方便、土建经济适用的原则。
(一)应提供原建筑物的建造年代、结构型式的相关资料,对改造建筑进行现场踏勘,探明是否存在基础沉降、结构变形等安全隐患,对现状进行分析,合理进行改造设计,确保建筑安全。
(二)应结合节能设计进一步完善屋面及外墙渗漏措施;房屋改造应根据现状合理组织交通设计,满足消防设计要求。
(三)给排水、消防设施、电力、电缆等设施设备改造应结合本片区特征合理设计。增加 (略) 改造的内容,片区内亮化灯具防雷接地措施等。
五、在改造过程中如遇文物保护单位应取得文物保护部门的意见建议,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六、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 (略) 、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绿化、燃气等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完成各职能部门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尽快落实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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