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7月拟作出的贵州500千伏六盘水大湾低热值电厂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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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7月拟作出的贵州500千伏六盘水大湾低热值电厂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500千伏六盘水大湾低热值电厂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编:*

(略) 南 (略) 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贵州500千伏六盘水大湾低热值电厂送出工程




贵 (略) 钟山区、 (略) 威宁县


(略) 建设分公司





核工业二四〇研究所





1、500kV六盘水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500kV六盘水变电站至大湾低热值电厂1个500kV出线间隔。本期扩建北侧由东向西的第5间隔,在变电站预留场地扩建,不新增占地。

2、六盘水~大湾低热值电厂50 (略) 工程

(略) 起点为大湾低热值电厂500kV升压站,终点为500kV六盘水变电站,新建六盘水~大湾低热值电厂50 (略) 全线46.5km,其中46.45k (略) 架设,六盘水变出口侧0.05km与已建六盘水~六 (略) 同塔双回架设(本工程仅挂导线),位于贵 (略) 钟山区、 (略) 威宁县境内。共使用铁塔135基,其中双回塔1基(六盘水变出线侧1基本期仅单侧挂线),立单回塔134基。






施工期:

生态影响:

对植被生态影响防护措施

遵循因地适宜、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易于管护、兼顾景观的原则,根据立地条件、种植目的及经济实用性等,宜灌则灌、宜乔则乔、宜草则草,以优良的乡土植物为主, (略) 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地区实施植被恢复措施。保证补种恢复植物与周边原有生态环境相协调。

(1)树种移栽

下一阶段设计中,将进一步明确占用树种及数量,对于适于移栽的小树苗或经济价值较大(园林树种)的树种应当进行移栽。不适宜移栽的树木本着等量补偿的原则进行异地补偿,按照国家及地方补偿标准,进行异地补植或货币补偿,在当地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建议下阶段与当地林业部门联系,确定进一步补植或补偿方案。

(2)保存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表层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对工程建设中永久占用或临时占用的耕地和林地等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表层土堆置期间坡脚四周采用装土草袋围护,堆高控制在4.0m;采取临时拦挡和苫盖措施,作为后期复耕和恢复植被用。

(3)相关减缓措施

1)线路经过的成片林区,不允许砍伐通道,仅对塔基处和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高度的个别树木予以砍伐。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7.0m。

2)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的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3)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植被的保护,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4)施工人员应禁止以下行为:破坏树木、借用树枝做支撑物,在树木上刻划、悬挂或者缠绕物品,损坏树木的支撑、维护设施等相关保护设施。

5)材料运输至施工场地后,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

6)尽量避让集中林区,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施工过程中采用飞艇或无人机放线,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

7)施工临时占地如牵张场、施工场地及施工临时便道等,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对于植被较密集的地段采用架高或飞艇放线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区的施工技术,局部交通条件较差山地,通过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且工程结束后,这些临时占地可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当地的乡土种进行恢复。

8)对施工期间需 (略) ,原则上充分利 (略) (略) , (略) 基上拓宽;必 (略) 时,应尽 (略) 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

9)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10)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

11) (略) 塔基施工开挖时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跨越场地、牵张场地、 (略) 等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进行植被恢复时应选择栽种当地常见植物,不得随意栽种外来物种。如施工过程种发现受保护植物, (略) 进行调整避让或移植,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养护,保证成活。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贵州500千伏六盘水大湾低热值电厂送出工程-报批公示.pdf

评估意见


〔2024〕书122号关于对《贵州500千伏六盘水大湾低热值电厂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参与方式与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示.pdf

公众参与调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报批公示.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500千伏六盘水大湾低热值电厂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编:*

(略) 南 (略) 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贵州500千伏六盘水大湾低热值电厂送出工程




贵 (略) 钟山区、 (略) 威宁县


(略) 建设分公司





核工业二四〇研究所





1、500kV六盘水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500kV六盘水变电站至大湾低热值电厂1个500kV出线间隔。本期扩建北侧由东向西的第5间隔,在变电站预留场地扩建,不新增占地。

2、六盘水~大湾低热值电厂50 (略) 工程

(略) 起点为大湾低热值电厂500kV升压站,终点为500kV六盘水变电站,新建六盘水~大湾低热值电厂50 (略) 全线46.5km,其中46.45k (略) 架设,六盘水变出口侧0.05km与已建六盘水~六 (略) 同塔双回架设(本工程仅挂导线),位于贵 (略) 钟山区、 (略) 威宁县境内。共使用铁塔135基,其中双回塔1基(六盘水变出线侧1基本期仅单侧挂线),立单回塔134基。






施工期:

生态影响:

对植被生态影响防护措施

遵循因地适宜、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易于管护、兼顾景观的原则,根据立地条件、种植目的及经济实用性等,宜灌则灌、宜乔则乔、宜草则草,以优良的乡土植物为主, (略) 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地区实施植被恢复措施。保证补种恢复植物与周边原有生态环境相协调。

(1)树种移栽

下一阶段设计中,将进一步明确占用树种及数量,对于适于移栽的小树苗或经济价值较大(园林树种)的树种应当进行移栽。不适宜移栽的树木本着等量补偿的原则进行异地补偿,按照国家及地方补偿标准,进行异地补植或货币补偿,在当地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建议下阶段与当地林业部门联系,确定进一步补植或补偿方案。

(2)保存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表层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对工程建设中永久占用或临时占用的耕地和林地等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表层土堆置期间坡脚四周采用装土草袋围护,堆高控制在4.0m;采取临时拦挡和苫盖措施,作为后期复耕和恢复植被用。

(3)相关减缓措施

1)线路经过的成片林区,不允许砍伐通道,仅对塔基处和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高度的个别树木予以砍伐。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7.0m。

2)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的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3)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植被的保护,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4)施工人员应禁止以下行为:破坏树木、借用树枝做支撑物,在树木上刻划、悬挂或者缠绕物品,损坏树木的支撑、维护设施等相关保护设施。

5)材料运输至施工场地后,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

6)尽量避让集中林区,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施工过程中采用飞艇或无人机放线,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

7)施工临时占地如牵张场、施工场地及施工临时便道等,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对于植被较密集的地段采用架高或飞艇放线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区的施工技术,局部交通条件较差山地,通过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且工程结束后,这些临时占地可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当地的乡土种进行恢复。

8)对施工期间需 (略) ,原则上充分利 (略) (略) , (略) 基上拓宽;必 (略) 时,应尽 (略) 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

9)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10)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

11) (略) 塔基施工开挖时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跨越场地、牵张场地、 (略) 等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进行植被恢复时应选择栽种当地常见植物,不得随意栽种外来物种。如施工过程种发现受保护植物, (略) 进行调整避让或移植,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养护,保证成活。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贵州500千伏六盘水大湾低热值电厂送出工程-报批公示.pdf

评估意见


〔2024〕书122号关于对《贵州500千伏六盘水大湾低热值电厂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参与方式与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示.pdf

公众参与调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报批公示.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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