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安高端医疗器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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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安高端医疗器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6月16日,安徽 (略) 根据菱安高端医疗器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菱安高端医疗器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址于 (略) 舒城县杭埠产业园A7栋,项目总占地面积*.01平方米,本次验收产能为年产液氮罐4400台、洁净工作台3300台、生物安全柜3300台、喷涂件*套。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9月,企业委托安徽 (略) 编制了《安徽 (略) 菱安高端医疗器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2月20 (略)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的审批(舒环评[2021]68号);项目于2022年4月进行部分变更,并将编制情况报告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并于2022年5月6日得到回复。2022年2月14取得排污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8L8J8H*X。

项目于2022年1月开工建设,至2022年12月份项目喷涂、激光切割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营,2023年5月,项目通过阶段性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4年5月,项目打磨焊接工序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营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元,现状实际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2.04%。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在之前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基础上,对全厂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本次验收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建设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脱脂、硅烷化、水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厂区总排口。根据舒城县 (略) 出具的接管证明,企 (略) 已接管道W14号检查井, (略) (略) 连通。

2、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风机风量为*m3/h)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喷粉粉尘先通过高效大旋风进行回收,未回收部分进入覆膜滤芯进行二次过滤后车间排放;热水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本次验收期间未使用);烘干、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激光切割粉尘配套密闭收集处理设备,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设置100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经现场踏勘,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学校、居民、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和食品生产企业。

3、噪声

项目选用性能好、噪音低的设备,并对设备噪声源采取减震、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从声 (略) 径两方面对噪声污染实行控制。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固废:主要是废边角料、粉尘、树脂粉末、废包装材料、废焊丝等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单位回收。

(3)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槽液、废槽渣、物化污泥、含油抹布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槽液、废槽渣、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内,交由安徽省 (略) 进行处置;混入生活垃圾的含油抹布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环境风险

危废暂存库、化学品库重点防渗,化学品容器底部设置防渗托盘,已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编号:*-2023-014-L。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水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企 (略) 已接管道W14号检查井, (略) (略) 连通。本项目的总排口COD范围为258~280mg/L、NH3-N 3.65~4.07mg/L、SS 31~36mg/L、TN 10.5~12.7mg/L、TP:0.253~0.33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697~0.794mg/L、动植物油 5.63~6.13mg/L。

脱脂、硅烷及清洗等前处理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清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LAS等特征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其他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废气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打磨焊接废气(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2.8~3.6mg/m3;固化废气(DA002)中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0.84~0.9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3.5~5.0m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检出。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的浓度范围为<0.168~0.279mg/m3;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范围为0.10~0.62mg/m3;厂区监控点浓度范围为0.54~0.64mg/m3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和《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车间门窗处监控点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中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5.6~58.8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6.0~50.4dB(A),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以及含油抹布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粉尘、树脂粉末、废包装材料、废焊丝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储存间,委托专门单位回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槽液、废槽渣、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交由安徽省 (略) 进行处置,并做好了防泄漏措施,以防二次污染。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次验收期间打磨焊接新增颗粒物总量0.112t/a,结合阶段性验收总量核算结果,本项目VOCs排放总量为0.0347t/a、颗粒物0.120t/a、氮氧化物0.0597t/a,能够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硅烷及清洗等前处理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清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排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废气、噪声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安徽 (略) 菱安高端医疗器械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有关要求,在施工和运行阶段均采取了相应措施,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建立了健全的环境应急体系,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已办理排污登记,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安徽 (略)

2024年6月16日

家电与汽车塑料配件制品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家电与汽车塑料配件制品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doc


2024年6月16日,安徽 (略) 根据菱安高端医疗器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菱安高端医疗器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址于 (略) 舒城县杭埠产业园A7栋,项目总占地面积*.01平方米,本次验收产能为年产液氮罐4400台、洁净工作台3300台、生物安全柜3300台、喷涂件*套。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9月,企业委托安徽 (略) 编制了《安徽 (略) 菱安高端医疗器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2月20 (略)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的审批(舒环评[2021]68号);项目于2022年4月进行部分变更,并将编制情况报告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并于2022年5月6日得到回复。2022年2月14取得排污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8L8J8H*X。

项目于2022年1月开工建设,至2022年12月份项目喷涂、激光切割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营,2023年5月,项目通过阶段性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4年5月,项目打磨焊接工序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营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元,现状实际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2.04%。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在之前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基础上,对全厂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本次验收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建设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脱脂、硅烷化、水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厂区总排口。根据舒城县 (略) 出具的接管证明,企 (略) 已接管道W14号检查井, (略) (略) 连通。

2、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风机风量为*m3/h)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喷粉粉尘先通过高效大旋风进行回收,未回收部分进入覆膜滤芯进行二次过滤后车间排放;热水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本次验收期间未使用);烘干、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激光切割粉尘配套密闭收集处理设备,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设置100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经现场踏勘,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学校、居民、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和食品生产企业。

3、噪声

项目选用性能好、噪音低的设备,并对设备噪声源采取减震、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从声 (略) 径两方面对噪声污染实行控制。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固废:主要是废边角料、粉尘、树脂粉末、废包装材料、废焊丝等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单位回收。

(3)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槽液、废槽渣、物化污泥、含油抹布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槽液、废槽渣、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内,交由安徽省 (略) 进行处置;混入生活垃圾的含油抹布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环境风险

危废暂存库、化学品库重点防渗,化学品容器底部设置防渗托盘,已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编号:*-2023-014-L。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水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企 (略) 已接管道W14号检查井, (略) (略) 连通。本项目的总排口COD范围为258~280mg/L、NH3-N 3.65~4.07mg/L、SS 31~36mg/L、TN 10.5~12.7mg/L、TP:0.253~0.33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697~0.794mg/L、动植物油 5.63~6.13mg/L。

脱脂、硅烷及清洗等前处理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清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LAS等特征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其他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废气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打磨焊接废气(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2.8~3.6mg/m3;固化废气(DA002)中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0.84~0.9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3.5~5.0m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检出。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的浓度范围为<0.168~0.279mg/m3;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范围为0.10~0.62mg/m3;厂区监控点浓度范围为0.54~0.64mg/m3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和《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车间门窗处监控点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中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5.6~58.8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6.0~50.4dB(A),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以及含油抹布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粉尘、树脂粉末、废包装材料、废焊丝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储存间,委托专门单位回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槽液、废槽渣、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交由安徽省 (略) 进行处置,并做好了防泄漏措施,以防二次污染。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次验收期间打磨焊接新增颗粒物总量0.112t/a,结合阶段性验收总量核算结果,本项目VOCs排放总量为0.0347t/a、颗粒物0.120t/a、氮氧化物0.0597t/a,能够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硅烷及清洗等前处理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清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排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废气、噪声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安徽 (略) 菱安高端医疗器械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有关要求,在施工和运行阶段均采取了相应措施,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建立了健全的环境应急体系,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已办理排污登记,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安徽 (略)

2024年6月16日

家电与汽车塑料配件制品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家电与汽车塑料配件制品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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