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2024年7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福建 (略) 制板产线和抛光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和平镇和平村安坑89号(漳平工业园区安坑片区) | 福建 (略) | (略) (略) | 项目(项目代码:2405-*-07-02-*) (略) (略) 和平镇和平村安坑89号(漳平工业园区安坑片区)。2019年1月,我局以龙环审〔2019〕39号批复了《新型台面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在原年产*m2新型陶瓷面板项目的基础上实施技术改造,更新改造两条制板产线设备和一条磨抛设备,制板产线分别更换及增加压机7台、固化炉3台,更换一套抛光打磨设备。项目利用不饱和醇酸树脂、陶瓷粉、色粉(氧化铁)、固化剂(聚硅硼氧烷),通过搅拌、倒模、压制、固化、脱模、定厚、切边抛光打磨、吹干、包装等工艺,年产*m2新型陶瓷面板。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 (略) (略) 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湿式切割、抛光、打磨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废水禁止外排。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应强化有机废气的收集与处理,尽量减少有机废气无组织外排;各类物料加料搅拌过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与经集气罩收集的倒模工艺废气合并,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 (3)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合理规划工艺布局,优先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降低各类生产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防控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不合格产品、除尘器除尘灰、经压滤过的沉淀池沉淀渣外售综合利用,不得外排,并建立完整台账记录。破损固化剂、偶联剂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项目全厂VOCs(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34t/a。 | 我局受理后,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福建 (略) 制板产线和抛光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和平镇和平村安坑89号(漳平工业园区安坑片区) | 福建 (略) | (略) (略) | 项目(项目代码:2405-*-07-02-*) (略) (略) 和平镇和平村安坑89号(漳平工业园区安坑片区)。2019年1月,我局以龙环审〔2019〕39号批复了《新型台面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在原年产*m2新型陶瓷面板项目的基础上实施技术改造,更新改造两条制板产线设备和一条磨抛设备,制板产线分别更换及增加压机7台、固化炉3台,更换一套抛光打磨设备。项目利用不饱和醇酸树脂、陶瓷粉、色粉(氧化铁)、固化剂(聚硅硼氧烷),通过搅拌、倒模、压制、固化、脱模、定厚、切边抛光打磨、吹干、包装等工艺,年产*m2新型陶瓷面板。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 (略) (略) 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湿式切割、抛光、打磨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废水禁止外排。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应强化有机废气的收集与处理,尽量减少有机废气无组织外排;各类物料加料搅拌过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与经集气罩收集的倒模工艺废气合并,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 (3)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合理规划工艺布局,优先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降低各类生产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防控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不合格产品、除尘器除尘灰、经压滤过的沉淀池沉淀渣外售综合利用,不得外排,并建立完整台账记录。破损固化剂、偶联剂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项目全厂VOCs(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34t/a。 | 我局受理后,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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