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惠中兽药有限公司新兽药试验样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洛阳惠中兽药有限公司新兽药试验样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2024年7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 (略) 新兽药试验样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电话:0379-*传真0379-* 通讯地址: (略) 瀍河回族 (略) 18号瀍河区政府4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兽药试验样品建设项目 | (略) 瀍河回族区白马寺镇站北街66号 | (略) | (略) (略) | 项目位于 (略) 瀍河回族区白马寺镇站北街66号,属于新建项目,建成后利用原料药车间现有厂房部分区域进行建设,进行设备实验设备和新兽药莱柯霉素的研发实验。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59.*。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反应废气氨气,萃取、浓缩、结晶、精制、干燥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小试成品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等。项目废气经管道引入1套“水喷淋塔+汽水分离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医药制造工业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盐水、胺化步骤冷却水、真空泵排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水喷淋塔用水、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真空泵废水和喷淋塔废水经“臭氧/芬顿高级氧化”水处理系统预处理,之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出水水质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标准A排放限值和白马寺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厂区污水总 (略) (略) ,进入白马寺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干燥箱、纯化水设备、风机、真空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废滤芯、废弃的不沾染有机溶剂的纸桶、袋等废弃原辅料包装物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弃的沾染有机溶剂的塑料桶、纸桶、瓶等包装物、小试研发废物/废液、废钯碳,芬顿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关于2024年7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 (略) 新兽药试验样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电话:0379-*传真0379-* 通讯地址: (略) 瀍河回族 (略) 18号瀍河区政府4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兽药试验样品建设项目 | (略) 瀍河回族区白马寺镇站北街66号 | (略) | (略) (略) | 项目位于 (略) 瀍河回族区白马寺镇站北街66号,属于新建项目,建成后利用原料药车间现有厂房部分区域进行建设,进行设备实验设备和新兽药莱柯霉素的研发实验。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59.*。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反应废气氨气,萃取、浓缩、结晶、精制、干燥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小试成品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等。项目废气经管道引入1套“水喷淋塔+汽水分离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医药制造工业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盐水、胺化步骤冷却水、真空泵排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水喷淋塔用水、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真空泵废水和喷淋塔废水经“臭氧/芬顿高级氧化”水处理系统预处理,之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出水水质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标准A排放限值和白马寺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厂区污水总 (略) (略) ,进入白马寺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干燥箱、纯化水设备、风机、真空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废滤芯、废弃的不沾染有机溶剂的纸桶、袋等废弃原辅料包装物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弃的沾染有机溶剂的塑料桶、纸桶、瓶等包装物、小试研发废物/废液、废钯碳,芬顿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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