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浦智创城655规划028-02、028-03地块剩余部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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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浦智创城655规划028-02、028-03地块剩余部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2024年4月, (略) 环 (略) 受上海桃浦智 (略) 委托,项目组按照 (略) 的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桃浦智创城655(规划028-02、028-03)地块剩余部分的初步调查工作。遵照国家建设用地的相关技术导则、评估技术指南,2024年4月22日至6月24日,项目组在地块内查共设置了12个土壤监测点、9个地下水监测点,合计采集53个土壤样品(包含5个土壤平行样)及11个地下水样品(包含2个地下水平行样),同时采集了全程序空白样5个、设备淋洗空白样5个、运输空白样5个。

本调查项目所有样品监测结果采用:(1)土壤分析因子评估使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作为土壤评价标准,(2)地下水分析因子评估使用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水质标准进行评价,对于该评价标准中缺失的因子,引用《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美国马里兰州土壤与地下水清洁标准《Generic Numeric Cleanup Standards for Groundwater and Soil》。

根据监测结果,土壤中pH值: pH值的检测结果为:8.36~9.34,重金属: 11项重金属均存在检出,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价,其中4号点位0.5m重金属隔、钴、汞检出浓度的超标,其余检出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10~C40):总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其中4号点位0.5米土壤样品检出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8项有检出,其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因子存在9项检出,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价,其中4号点位0.5m处样品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超标,4号点位1.5m处样品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的超标,其余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中,pH值: pH值的检测结果为7.3~8.9。重金属:重金属中除六价铬低于检测限之外,其余10项因子均有检出。其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均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附件5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中萘、苯胺、4-氯苯胺均有检出,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附件5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4-氯苯胺低于美国马里兰州土壤与地下水清洁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苯、*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1,2-二氯苯有检出,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

鉴于场地土壤和地下水场地环境调查工作,综合分析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检测数据结果,依据 (略) 环保政策法规关于建设用地的相关管理要求及规定,该地块后续须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 (略) ,上海,兰州

2024年4月, (略) 环 (略) 受上海桃浦智 (略) 委托,项目组按照 (略) 的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桃浦智创城655(规划028-02、028-03)地块剩余部分的初步调查工作。遵照国家建设用地的相关技术导则、评估技术指南,2024年4月22日至6月24日,项目组在地块内查共设置了12个土壤监测点、9个地下水监测点,合计采集53个土壤样品(包含5个土壤平行样)及11个地下水样品(包含2个地下水平行样),同时采集了全程序空白样5个、设备淋洗空白样5个、运输空白样5个。

本调查项目所有样品监测结果采用:(1)土壤分析因子评估使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作为土壤评价标准,(2)地下水分析因子评估使用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水质标准进行评价,对于该评价标准中缺失的因子,引用《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美国马里兰州土壤与地下水清洁标准《Generic Numeric Cleanup Standards for Groundwater and Soil》。

根据监测结果,土壤中pH值: pH值的检测结果为:8.36~9.34,重金属: 11项重金属均存在检出,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价,其中4号点位0.5m重金属隔、钴、汞检出浓度的超标,其余检出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10~C40):总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其中4号点位0.5米土壤样品检出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8项有检出,其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因子存在9项检出,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价,其中4号点位0.5m处样品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超标,4号点位1.5m处样品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的超标,其余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中,pH值: pH值的检测结果为7.3~8.9。重金属:重金属中除六价铬低于检测限之外,其余10项因子均有检出。其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均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附件5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中萘、苯胺、4-氯苯胺均有检出,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附件5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4-氯苯胺低于美国马里兰州土壤与地下水清洁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苯、*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1,2-二氯苯有检出,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

鉴于场地土壤和地下水场地环境调查工作,综合分析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检测数据结果,依据 (略) 环保政策法规关于建设用地的相关管理要求及规定,该地块后续须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 (略) ,上海,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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