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1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一期渣浆高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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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1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一期渣浆高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吨高纯晶硅项目(一期)渣浆高沸技术改造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吨高纯晶硅项目(一期)渣浆高沸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472-*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 (略)

5.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 (略) 固阳县包头金山工业园区

6.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在冷氢化车间渣浆高沸装置北侧增加350t/d渣浆处理系统、20t/d高沸裂解系统以及相关配套公辅系统,建成后通过高沸裂解再利用,可显著降低高沸水解量,减少尾气排放量。主要对各车间高杂质、高固含量、含高沸物料进行除铝、铁、硼、磷金属等杂质,并对高沸物进行裂解回收。 (略) 氯硅烷原料质量,减少原料损耗以及相关环保投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地址:javascript:bid_showfile();)。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枫

邮寄地址:内蒙古 (略) 固阳县包头金山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0472-*

电子邮箱:*@*ysolar.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

2024年7月5日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吨高纯晶硅项目(一期)渣浆高沸技术改造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吨高纯晶硅项目(一期)渣浆高沸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472-*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 (略)

5.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 (略) 固阳县包头金山工业园区

6.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在冷氢化车间渣浆高沸装置北侧增加350t/d渣浆处理系统、20t/d高沸裂解系统以及相关配套公辅系统,建成后通过高沸裂解再利用,可显著降低高沸水解量,减少尾气排放量。主要对各车间高杂质、高固含量、含高沸物料进行除铝、铁、硼、磷金属等杂质,并对高沸物进行裂解回收。 (略) 氯硅烷原料质量,减少原料损耗以及相关环保投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地址:javascript:bid_showfile();)。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枫

邮寄地址:内蒙古 (略) 固阳县包头金山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0472-*

电子邮箱:*@*ysolar.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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