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关于拟批复富联科技兰考有限公司5G智能手机精密机构件生产改建项目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关于拟批复富联科技兰考有限公司5G智能手机精密机构件生产改建项目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
关于拟批复富联科技(兰考)有限公司5G智能手机精密机构件生产改建项目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拟对富联科技(兰考)有限公司5G智能手机精密机构件生产改建项目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富联科技(兰考)有限公司5G智能手机精密机构件生产改建项目 | 兰考县济阳大 (略) 交叉口富士康科技园 | 富联科技(兰考)有限公司 | 郑州大学环境 (略) |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 废气。(1)碳氢、成型混合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应够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中表1中C39类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对NMHC排放限值的要求;(2)CNC废气经油雾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3)碳氢遮蔽混合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碳氢VI浸胶混合废气、点胶废气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水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等措施处理;碳氢清洗废气、退遮蔽废气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等措施处理;侧孔喷涂预烤废气采用“水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中表1中C39类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对NMHC排放限值的要求;(4)成型废气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同时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5)湿式砂光废气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oleo镀膜废气采用“碱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金属屑仓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同时应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6)焊接废气、打磨废气、喷砂废气采用“湿式除尘器”、“滤筒除尘器”等措施处理后排放;钝化废气采用“水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退镀废气采用“碱喷淋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7)阳极废气采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排放标准限值,同时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8)高COD废液减排废气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9)锅炉烟气:燃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装置,排放浓度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要求。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重金属废水经厂内重金属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不外排;含油废水、含磷废水分别经含油废水预处理系统、含磷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与有机废水、综合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一起进入兰考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和兰考县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厂房阻隔、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次工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尼龙砂、纯水制备废膜组件、废贴膜、废塑料件、废滤筒、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废靶材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废合金屑、CNC刮地水、油水分离废残渣(CNC刮地水减排)、废碳氢清洗剂、废清洗剂、废胶、浸胶废药洗槽液、废胶水(VI浸胶废药洗槽液减排)、废抛光轮、废砂纸、废油墨、退遮蔽废液、废油(废气处理)、废滤芯滤料、废活性炭 、废UV灯管、废光触媒、废含油残渣、废油(含油废水预处理)、废过滤介质、废空容器、废机油、废抹布废手套、退镀废槽液、三效蒸发蒸发废渣(含重金属)、废过滤膜(含重金属)、镍铬污泥、阳极废槽液、废撕膜(含有切削液)等。其中一 (略) 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或危废储罐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兰考 (略) 年产*套木门及全屋定制家具项目 | (略) 兰考县南彰镇工业园区12-1号 | 兰考 (略) | 河南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底漆打磨废气采用负压收集,下料、打孔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一同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A级企业绩效限值要求。底漆、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行业、工业涂装A级企业绩效限值要求。面漆、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封边、贴面、吸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引入面漆、烘干废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行业、工业涂装A级企业绩效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厂房阻隔、基础减振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木纹纸、废PVC膜、废包装料、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油漆、稀释剂、固化剂桶、废活性炭,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废边角料、废木纹纸、废PVC膜、废包装料、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物资回收企业;废过滤棉、废油漆、稀释剂、固化剂桶、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新能源汽车用PI膜铝材研发制造 | (略) 兰考县经济技术开 (略) 5号 长三角科创产业园 | (略) | 河南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本项目一期工程涂覆、烘焙、冷却废气以及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三道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的限值要求。本项目二期工程涂覆、烘焙、冷却废气经三道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的限值要求。本项目三期工程1#涂覆、烘焙、冷却废气经三道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的限值要求。本项目三期工程2#涂覆、烘焙、冷却废气经三道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的限值要求。本项目清刷工序拟在车间内固定工位,清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冷却水除蒸发损耗外,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水槽废水(只含有少量悬浮颗粒物)用 (略) 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略) 排入兰考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挤压设备、立式涂覆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催化剂,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涂料桶。废弃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废弃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外售,废催化剂定期外售给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涂料桶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兰考 (略) 年产*套一次性可降解塑料餐具项目 | (略) 兰考县红庙镇双杨树工业区9号 | 兰考 (略) | 河南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熔融挤出非*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及非*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A级企业标准要求,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后引入熔融挤出废气的“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同一根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厂房阻隔、基础减振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在车间内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灯管为一般固废,由灯管供应商及时更换并回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兰考县行政服务中心
(略) 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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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拟对富联科技(兰考)有限公司5G智能手机精密机构件生产改建项目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富联科技(兰考)有限公司5G智能手机精密机构件生产改建项目 | 兰考县济阳大 (略) 交叉口富士康科技园 | 富联科技(兰考)有限公司 | 郑州大学环境 (略) |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 废气。(1)碳氢、成型混合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应够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中表1中C39类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对NMHC排放限值的要求;(2)CNC废气经油雾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3)碳氢遮蔽混合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碳氢VI浸胶混合废气、点胶废气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水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等措施处理;碳氢清洗废气、退遮蔽废气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等措施处理;侧孔喷涂预烤废气采用“水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中表1中C39类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对NMHC排放限值的要求;(4)成型废气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同时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5)湿式砂光废气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oleo镀膜废气采用“碱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金属屑仓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同时应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6)焊接废气、打磨废气、喷砂废气采用“湿式除尘器”、“滤筒除尘器”等措施处理后排放;钝化废气采用“水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退镀废气采用“碱喷淋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7)阳极废气采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排放标准限值,同时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8)高COD废液减排废气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9)锅炉烟气:燃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装置,排放浓度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要求。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重金属废水经厂内重金属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不外排;含油废水、含磷废水分别经含油废水预处理系统、含磷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与有机废水、综合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一起进入兰考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和兰考县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厂房阻隔、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次工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尼龙砂、纯水制备废膜组件、废贴膜、废塑料件、废滤筒、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废靶材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废合金屑、CNC刮地水、油水分离废残渣(CNC刮地水减排)、废碳氢清洗剂、废清洗剂、废胶、浸胶废药洗槽液、废胶水(VI浸胶废药洗槽液减排)、废抛光轮、废砂纸、废油墨、退遮蔽废液、废油(废气处理)、废滤芯滤料、废活性炭 、废UV灯管、废光触媒、废含油残渣、废油(含油废水预处理)、废过滤介质、废空容器、废机油、废抹布废手套、退镀废槽液、三效蒸发蒸发废渣(含重金属)、废过滤膜(含重金属)、镍铬污泥、阳极废槽液、废撕膜(含有切削液)等。其中一 (略) 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或危废储罐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兰考 (略) 年产*套木门及全屋定制家具项目 | (略) 兰考县南彰镇工业园区12-1号 | 兰考 (略) | 河南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底漆打磨废气采用负压收集,下料、打孔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一同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A级企业绩效限值要求。底漆、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行业、工业涂装A级企业绩效限值要求。面漆、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封边、贴面、吸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引入面漆、烘干废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行业、工业涂装A级企业绩效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厂房阻隔、基础减振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木纹纸、废PVC膜、废包装料、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油漆、稀释剂、固化剂桶、废活性炭,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废边角料、废木纹纸、废PVC膜、废包装料、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物资回收企业;废过滤棉、废油漆、稀释剂、固化剂桶、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新能源汽车用PI膜铝材研发制造 | (略) 兰考县经济技术开 (略) 5号 长三角科创产业园 | (略) | 河南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本项目一期工程涂覆、烘焙、冷却废气以及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三道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的限值要求。本项目二期工程涂覆、烘焙、冷却废气经三道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的限值要求。本项目三期工程1#涂覆、烘焙、冷却废气经三道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的限值要求。本项目三期工程2#涂覆、烘焙、冷却废气经三道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的限值要求。本项目清刷工序拟在车间内固定工位,清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冷却水除蒸发损耗外,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水槽废水(只含有少量悬浮颗粒物)用 (略) 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略) 排入兰考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挤压设备、立式涂覆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催化剂,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涂料桶。废弃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废弃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外售,废催化剂定期外售给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涂料桶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兰考 (略) 年产*套一次性可降解塑料餐具项目 | (略) 兰考县红庙镇双杨树工业区9号 | 兰考 (略) | 河南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熔融挤出非*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及非*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A级企业标准要求,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后引入熔融挤出废气的“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同一根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厂房阻隔、基础减振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在车间内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灯管为一般固废,由灯管供应商及时更换并回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兰考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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