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皖赣浙闽段干线穿越黄湓河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皖赣浙闽段干线穿越黄湓河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池水利审批〔2024〕23号


国家石油 (略) (略) (略) :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批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皖赣浙闽段干线穿越贵池区黄湓河涉河建设方案的函》及其附件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黄湓河入江口上游约480m处建设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皖赣浙闽段)干线工程。

二、同意《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皖赣浙闽段)干线穿越黄湓河涉河建设方案报告》提出的拟建工程建设方案。

拟建工程采用定向钻穿越黄湓河,管道外径1016mm,定向钻穿越段管道水平投影长800m,水平段管顶高程-10.49m(1985国家高程基准),穿越左、右岸堤防背水侧堤脚最小埋深分别为22.75m、23.01m,左岸入土点、右岸出土点与堤防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269.91m、277.82m。

对出、入土点周边实施黏土换填处理,换填区域水平方向尺寸13.6m,竖直方向尺寸管顶1m至管底1m。

堤防安全监测主要包括巡查和堤防变形监测等。在左右岸管道轴线及其上下游各10m处共布设6个监测断面,每个断面在背水坡、迎水坡、堤顶各布设2个监测点。施工前监测2次,施工期2天1次,施工完成后第1个月内、第2个月内分别为7天1次、15天1次。监测时限至施工完成后2个月。

拟建工程主要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左岸入土点:X=*.1633,Y=*.8596。

右岸出土点:X=*.5240,Y=*.5790。

三、你公司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堤防安全监测,发现问题时应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理措施,确保堤防安全。

四、你公司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五、你公司应合理安排工期,管道穿堤严禁在汛期施工,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报贵池区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工程建设及运行期,你公司应妥善维护好堤防、护岸等防洪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

七、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按规定到贵池区水利局办理施工方案备案手续。工程开工时,应邀请贵池区水利局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并对该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贵池区水利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2024年7月9日

池水利审批〔2024〕23号


国家石油 (略) (略) (略) :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批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皖赣浙闽段干线穿越贵池区黄湓河涉河建设方案的函》及其附件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黄湓河入江口上游约480m处建设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皖赣浙闽段)干线工程。

二、同意《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皖赣浙闽段)干线穿越黄湓河涉河建设方案报告》提出的拟建工程建设方案。

拟建工程采用定向钻穿越黄湓河,管道外径1016mm,定向钻穿越段管道水平投影长800m,水平段管顶高程-10.49m(1985国家高程基准),穿越左、右岸堤防背水侧堤脚最小埋深分别为22.75m、23.01m,左岸入土点、右岸出土点与堤防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269.91m、277.82m。

对出、入土点周边实施黏土换填处理,换填区域水平方向尺寸13.6m,竖直方向尺寸管顶1m至管底1m。

堤防安全监测主要包括巡查和堤防变形监测等。在左右岸管道轴线及其上下游各10m处共布设6个监测断面,每个断面在背水坡、迎水坡、堤顶各布设2个监测点。施工前监测2次,施工期2天1次,施工完成后第1个月内、第2个月内分别为7天1次、15天1次。监测时限至施工完成后2个月。

拟建工程主要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左岸入土点:X=*.1633,Y=*.8596。

右岸出土点:X=*.5240,Y=*.5790。

三、你公司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堤防安全监测,发现问题时应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理措施,确保堤防安全。

四、你公司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五、你公司应合理安排工期,管道穿堤严禁在汛期施工,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报贵池区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工程建设及运行期,你公司应妥善维护好堤防、护岸等防洪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

七、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按规定到贵池区水利局办理施工方案备案手续。工程开工时,应邀请贵池区水利局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并对该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贵池区水利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2024年7月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