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索精细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福建华索精细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福建华索精 (略) 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福建华索精 (略) 现已委托福建省 (略) 对福建华索精 (略) 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福建华索精 (略) 拟 (略) 泉港石化园区南山片区内实施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建设规模为 (略) 面建材添加剂及其他助剂约*吨,高性能涂料约4000吨项目,项目用地约*.67平方米,总投资约 *.35 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建华索精 (略)
联系地址: (略) 泉港区后龙镇柳亭 (略) 999号
咨询及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省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6层
咨询及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公众意见表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 (略) 络链接:
链接:链接: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NmU6N10VtFea2H9FqxpUdizM_cWw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NmU6N:yrhi(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福建华索精 (略)
2024年7月8日
福建华索精 (略) 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福建华索精 (略) 现已委托福建省 (略) 对福建华索精 (略) 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福建华索精 (略) 拟 (略) 泉港石化园区南山片区内实施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建设规模为 (略) 面建材添加剂及其他助剂约*吨,高性能涂料约4000吨项目,项目用地约*.67平方米,总投资约 *.35 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建华索精 (略)
联系地址: (略) 泉港区后龙镇柳亭 (略) 999号
咨询及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省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6层
咨询及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公众意见表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 (略) 络链接:
链接:链接: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NmU6N10VtFea2H9FqxpUdizM_cWw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NmU6N:yrhi(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福建华索精 (略)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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