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9日拟作出权限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示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9日拟作出权限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示
根据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9日我局拟对1个入河排污口设置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现将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2023年7月11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9-*(水生态环境科)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5-11房间
邮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决定书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入河排污口概况 | 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
1 | (略) 东风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黑龙江省黑 (略) 龙凤区红旗水库泄水渠 | (略) (略) | 黑龙江省 (略) | (1)排污口坐标:东经125°14′17.570″,北纬46°31′48.110″; (2)排污口设置类型:新建; (3)排污口分类: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 (4)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5)排入的水功能区:水域未确定水环境功能区; (6)入河方式:经处理后的污水通过DN1400钢管经由厂区东侧现有明渠排至红旗水库泄水渠,经河道汇入北二十里泡,最终汇入安肇新河; (7)规模: * m3/d; (8)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A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 类标准。 | (1) (略) 东风污水处理厂设计定位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 (略) 东部城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规模*m3/d。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沉砂池+提升泵站及溢流井+改良A2O 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接触消毒池”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通过DN1400钢管经由厂区东侧242m现有明渠排入红旗水库泄水渠,后汇入北二十里泡。 (2)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略) 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红旗水库泄水渠、北二十里泡的污染减排是有利的。 (3)本项目异地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进入红旗水库泄水渠和北二十里泡的污染物浓度和总量得到一定程度的削减。由于出水标准的提高,COD排放总量由1551.3t/a缩减至1147.5t/a,氨氮排放总量由115.1t/a缩减至65.7t/a。本项目的实施可一定程度减轻本河段污水排放对红旗水库泄水渠及北二十里泡水环境造成的影响。 (4)经前述计算,本项目的建设可实现COD减排量为417.5t/a,*减排量为49.4t/a,均小于论证范围河段纳污能力,因此,本项目排污口设置及污水处理厂建设不会对受纳水体水质产生严重不利影响,也不会改变受纳水体相应水体功能。 (5)红旗水库泄水渠和北二十里泡水生生物及鱼类的种群和数量较少没有形成规模,鱼类资源量少,以青鱼、草鱼、鲢、鲶、泥鳅、鲤、银鲫等常见种类为主。由于红旗水库泄水渠及北二十里泡无珍稀濒危受保护的水生生物和鱼类“三场”分布,因此本项目排污口设置不会上述水域浮游植物生长繁殖及鱼类的栖息、索饵产生影响,从水生生态影响角度而言,本项目排污口设置及污水处理厂建设不会对安肇新河水生生态产生严重不利影响,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行。 (6)经调查,本项目论证范围内无生活、工业及灌溉等第三方取水户分布, (略) 东风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不会对第三者取水产生不利影响。 (7)综上所述, (略) 东风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和规定,不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用水水质要求,不会对第三方取水产生不利影响,该排污口的设置是合理的。 |
根据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9日我局拟对1个入河排污口设置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现将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2023年7月11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9-*(水生态环境科)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5-11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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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决定书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入河排污口概况 | 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
1 | (略) 东风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黑龙江省黑 (略) 龙凤区红旗水库泄水渠 | (略) (略) | 黑龙江省 (略) | (1)排污口坐标:东经125°14′17.570″,北纬46°31′48.110″; (2)排污口设置类型:新建; (3)排污口分类: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 (4)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5)排入的水功能区:水域未确定水环境功能区; (6)入河方式:经处理后的污水通过DN1400钢管经由厂区东侧现有明渠排至红旗水库泄水渠,经河道汇入北二十里泡,最终汇入安肇新河; (7)规模: * m3/d; (8)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A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 类标准。 | (1) (略) 东风污水处理厂设计定位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 (略) 东部城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规模*m3/d。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沉砂池+提升泵站及溢流井+改良A2O 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接触消毒池”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通过DN1400钢管经由厂区东侧242m现有明渠排入红旗水库泄水渠,后汇入北二十里泡。 (2)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略) 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红旗水库泄水渠、北二十里泡的污染减排是有利的。 (3)本项目异地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进入红旗水库泄水渠和北二十里泡的污染物浓度和总量得到一定程度的削减。由于出水标准的提高,COD排放总量由1551.3t/a缩减至1147.5t/a,氨氮排放总量由115.1t/a缩减至65.7t/a。本项目的实施可一定程度减轻本河段污水排放对红旗水库泄水渠及北二十里泡水环境造成的影响。 (4)经前述计算,本项目的建设可实现COD减排量为417.5t/a,*减排量为49.4t/a,均小于论证范围河段纳污能力,因此,本项目排污口设置及污水处理厂建设不会对受纳水体水质产生严重不利影响,也不会改变受纳水体相应水体功能。 (5)红旗水库泄水渠和北二十里泡水生生物及鱼类的种群和数量较少没有形成规模,鱼类资源量少,以青鱼、草鱼、鲢、鲶、泥鳅、鲤、银鲫等常见种类为主。由于红旗水库泄水渠及北二十里泡无珍稀濒危受保护的水生生物和鱼类“三场”分布,因此本项目排污口设置不会上述水域浮游植物生长繁殖及鱼类的栖息、索饵产生影响,从水生生态影响角度而言,本项目排污口设置及污水处理厂建设不会对安肇新河水生生态产生严重不利影响,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行。 (6)经调查,本项目论证范围内无生活、工业及灌溉等第三方取水户分布, (略) 东风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不会对第三者取水产生不利影响。 (7)综上所述, (略) 东风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和规定,不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用水水质要求,不会对第三方取水产生不利影响,该排污口的设置是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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