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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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名称: 2024年7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202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产生日期: 2024-07-09 发布日期: 2024-07-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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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吨PVC环保改性材料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武进高新 (略) 160号(工研荟科技产业园三期15A#、15B#厂房)

3:建设单位:常州佑 (略)

4:项目概况:常州佑 (略) 投资*元,购置常州武智 (略) 位 (略) 160号工研荟科技产业园三期15A#、15B#厂房9828平方米,对厂房进行装修,购置投料系统、混合釜、自动包装线等设备及设施共35台套,搬迁投料系统、混合釜、包装机等设备及设施共9台套, (略) 厂区整体搬迁 (略) 厂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PVC环保改性材料*吨的生产规模。企业生产的“PVC环保改性材料”是下游PVC生产企业所必须的辅料,并非PVC塑料本体。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排水依托厂 (略) ,厂区排水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口收集后就近接入厂 (略) ,最终排入附近河流。生活污水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2本项目废气:搅拌混合工段全过程为密闭操作,釜体与1台圆筒(滤筒)除尘器相连,当搅拌开始时,圆筒(滤筒)除尘器同时开启,混合釜内形成负压,搅拌混合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捕集效率99%)后经过圆筒(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5%);制粒粉尘、包装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捕集效率95%);上述废气一并送入1套滤筒除尘装置进行二次处理(处理效率95%);投料系统的每个投料设备均与1台圆筒(滤筒)除尘器相连并设有强制抽风,圆筒(滤筒)除尘器与工序同时开启,投料口形成负压,投料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捕集效率99%)后经过圆筒(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5%),上述废气最终一并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1#)有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相关限值要求。

5.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原料投料系统、混合釜、造粒机、空压机以及废气处理设施配套风机等设备。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利用墙体对噪声进行阻隔,减少生产噪声传出厂外的机会。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所在地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沾染物料的废包材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收集粉尘、废滤芯、粉料外包材、检验报废样品等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年产布标签*平方米

2:建设地点: (略) 武进区前黄镇前进村委石坝头104号

3:建设单位: (略) 丰川服饰辅料厂

4:项目概况:年产布标签*平方米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 (略) (略) 接管至进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尾水排入武南河。

5.2噪声执行2类标准。

5.3废气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和表3相关标准,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限值。

5.4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废显影液、废滤芯、废抹布、废感光材料、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灯管和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显影液、废滤芯、废抹布、废感光材料、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西太湖嘉泽联动发展工业园(一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规划范围:扁担河以西, (略) 以北,S239- (略) 以东,嘉泽镇域以南区域,总面积3.86平方公里,其中启动区1.08平方公里(约1620亩),范围为:扁担河以西, (略) 以北,S239以东, (略) 以南区域。

3、规划期限:2024-2035年。

4、工业园产业定位:重点发展健康医疗、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等产业。

5、建设单位: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能源消耗以电能和然气为主,强化新建燃气锅炉超低排放要求。

2)鼓励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

3)严格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4)鼓励引进企业使用清洁原料替代,实行源头替代。

5)加强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

6)强化大气污染源排放监管,对重点企业安装大气污染监测监控系统,并与环境保护行 (略) 联网。

7)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对工地 (略) 面采取覆盖、绿化、喷洒等措施。

8)建立大气监测监控能力,形成满足园区大气质量监控和总量模拟要求的监测监控体系。

9)园区内拟建的表面处理中心涉及电镀线303条,生产线布局时应考虑合理布局,使得同类型废气尽量合并收集处理,废气治理方案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并通过专家论证后实施,确保收集效率、处理效果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应做到工艺过程源头控制、污染物治理及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等方面。

(2)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整个工业园区实行雨污分流,要按照雨污分流制进行建设。

2)加快配 (略) 的建设,实现园区内污水纳管服务。

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园区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4)加强涉重企业监管。

(3)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加强源头控制,从设计、管理各种工艺设备和物料运输管线上,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

2)加强危废贮存场所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采取防淋防渗措施,以防止淋漏液渗入地下。

3)加强应急响应,配备必须的设备、物资、人员,并定期演练。

4)强化地下水环境监管,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地下水监测工作。

(4)噪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要求各类工业噪声源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设置隔声设施,以降低其源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控制车辆噪声源强,行驶的机动车辆,安装符合规定的喇叭,整车噪声不得超过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

3)建筑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

(5)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加强地下水与土壤的环境监测,引进的重点企业须做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厂区土壤、地下水自行检测,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部门。

2)开展场地调查与修复工作。针对搬迁关闭的企业,应当在其土地出让或项目批准核准前完成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以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

(6)固废影响减缓措施

1)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的管理与处置,采用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

2)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监管,园区内企业危险废物将由企业自行与有资质单位签定协议,对转送往外地厂家处置的危险废物应进行跟踪监督,建立完善的跟踪手续和帐目,确保转送的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3)鼓励企业固废减量化,危险废物“减存量、控风险”。

(7)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积极推进备用水源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减少对滆湖生态空间的环境扰动。

2)强化其他生态敏感区保护,严格保护水域和绿地等生态用地。

3)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在土地规划调整之前,应禁止基本农田的开发;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7、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8、联系方式:0519-*

1、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信息名称: 2024年7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202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产生日期: 2024-07-09 发布日期: 2024-07-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审批公示

相关阅读:

2024年7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吨PVC环保改性材料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武进高新 (略) 160号(工研荟科技产业园三期15A#、15B#厂房)

3:建设单位:常州佑 (略)

4:项目概况:常州佑 (略) 投资*元,购置常州武智 (略) 位 (略) 160号工研荟科技产业园三期15A#、15B#厂房9828平方米,对厂房进行装修,购置投料系统、混合釜、自动包装线等设备及设施共35台套,搬迁投料系统、混合釜、包装机等设备及设施共9台套, (略) 厂区整体搬迁 (略) 厂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PVC环保改性材料*吨的生产规模。企业生产的“PVC环保改性材料”是下游PVC生产企业所必须的辅料,并非PVC塑料本体。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排水依托厂 (略) ,厂区排水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口收集后就近接入厂 (略) ,最终排入附近河流。生活污水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2本项目废气:搅拌混合工段全过程为密闭操作,釜体与1台圆筒(滤筒)除尘器相连,当搅拌开始时,圆筒(滤筒)除尘器同时开启,混合釜内形成负压,搅拌混合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捕集效率99%)后经过圆筒(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5%);制粒粉尘、包装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捕集效率95%);上述废气一并送入1套滤筒除尘装置进行二次处理(处理效率95%);投料系统的每个投料设备均与1台圆筒(滤筒)除尘器相连并设有强制抽风,圆筒(滤筒)除尘器与工序同时开启,投料口形成负压,投料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捕集效率99%)后经过圆筒(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5%),上述废气最终一并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1#)有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相关限值要求。

5.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原料投料系统、混合釜、造粒机、空压机以及废气处理设施配套风机等设备。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利用墙体对噪声进行阻隔,减少生产噪声传出厂外的机会。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所在地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沾染物料的废包材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收集粉尘、废滤芯、粉料外包材、检验报废样品等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年产布标签*平方米

2:建设地点: (略) 武进区前黄镇前进村委石坝头104号

3:建设单位: (略) 丰川服饰辅料厂

4:项目概况:年产布标签*平方米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 (略) (略) 接管至进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尾水排入武南河。

5.2噪声执行2类标准。

5.3废气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和表3相关标准,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限值。

5.4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废显影液、废滤芯、废抹布、废感光材料、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灯管和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显影液、废滤芯、废抹布、废感光材料、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西太湖嘉泽联动发展工业园(一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规划范围:扁担河以西, (略) 以北,S239- (略) 以东,嘉泽镇域以南区域,总面积3.86平方公里,其中启动区1.08平方公里(约1620亩),范围为:扁担河以西, (略) 以北,S239以东, (略) 以南区域。

3、规划期限:2024-2035年。

4、工业园产业定位:重点发展健康医疗、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等产业。

5、建设单位: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能源消耗以电能和然气为主,强化新建燃气锅炉超低排放要求。

2)鼓励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

3)严格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4)鼓励引进企业使用清洁原料替代,实行源头替代。

5)加强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

6)强化大气污染源排放监管,对重点企业安装大气污染监测监控系统,并与环境保护行 (略) 联网。

7)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对工地 (略) 面采取覆盖、绿化、喷洒等措施。

8)建立大气监测监控能力,形成满足园区大气质量监控和总量模拟要求的监测监控体系。

9)园区内拟建的表面处理中心涉及电镀线303条,生产线布局时应考虑合理布局,使得同类型废气尽量合并收集处理,废气治理方案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并通过专家论证后实施,确保收集效率、处理效果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应做到工艺过程源头控制、污染物治理及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等方面。

(2)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整个工业园区实行雨污分流,要按照雨污分流制进行建设。

2)加快配 (略) 的建设,实现园区内污水纳管服务。

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园区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4)加强涉重企业监管。

(3)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加强源头控制,从设计、管理各种工艺设备和物料运输管线上,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

2)加强危废贮存场所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采取防淋防渗措施,以防止淋漏液渗入地下。

3)加强应急响应,配备必须的设备、物资、人员,并定期演练。

4)强化地下水环境监管,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地下水监测工作。

(4)噪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要求各类工业噪声源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设置隔声设施,以降低其源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控制车辆噪声源强,行驶的机动车辆,安装符合规定的喇叭,整车噪声不得超过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

3)建筑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

(5)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加强地下水与土壤的环境监测,引进的重点企业须做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厂区土壤、地下水自行检测,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部门。

2)开展场地调查与修复工作。针对搬迁关闭的企业,应当在其土地出让或项目批准核准前完成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以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

(6)固废影响减缓措施

1)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的管理与处置,采用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

2)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监管,园区内企业危险废物将由企业自行与有资质单位签定协议,对转送往外地厂家处置的危险废物应进行跟踪监督,建立完善的跟踪手续和帐目,确保转送的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3)鼓励企业固废减量化,危险废物“减存量、控风险”。

(7)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积极推进备用水源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减少对滆湖生态空间的环境扰动。

2)强化其他生态敏感区保护,严格保护水域和绿地等生态用地。

3)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在土地规划调整之前,应禁止基本农田的开发;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7、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8、联系方式:0519-*

1、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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