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关于对华南师范大学水产研究楼新增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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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关于对华南师范大学水产研究楼新增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水产研究楼新增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08日至 2024年07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天 (略) 89号,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华南师范大学水产研究楼新增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天河区

建设单位

华南师范大学

项目概况

华南师范大学水产研究楼新增实验室项 (略) 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水产研究楼内,建筑面积1090.37平方米。项目主要用于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教学及研究生科研培养,不涉及P3、P4生物安全实验及转基因实验。项目每年进行qPCR、PCR、Western blot等分子实验3000次、核酸提取、纯化与扩增等分子实验、凝胶电泳实验3000次、鱼类等生物样品解剖处理、存放及胚胎发育观察等生物学实验3000次、核酸和蛋白提取、纯化、功能分析等生化及分子生物学实验3000次、水质检测3000次、营养成分检测3000次。年工作天数约25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劳动定员约5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营运期间的主要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及实验室综合废水(包含纯水机浓水、反冲洗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恒温水浴锅废水、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所在水产研究楼现有的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DW001 (略) (略) ,汇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实验室综合废水经带盖密闭胶桶收集后送至华南师范大学化学楼自建污水处理站(工艺:隔渣+中和+沉淀+厌氧+好氧+次氯酸钠消毒,处理能力:8t/d,剩余处理能力:3t/d)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DW002 (略) (略) ,汇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以NMHC表征)、*醇)、无机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臭气浓度和微生物气溶胶。
项目2层至3层、4层至5层产生的实验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各自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1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臭气浓度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中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醇、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依托华南师范大学化学楼化学楼的危险废物贮存间贮存,实验室废水依托华南师范大学化学楼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危废贮存间及自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项目厂界臭气浓度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醇、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 第二时段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项目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消声等处理后,各边界昼夜噪声值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四)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含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纯水设备更换的废滤芯、动物尸体)及危险废物(废紫外灯管、废生物安全柜过滤器、实验废液、废实验耗材、废活性炭)。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城管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纯水设备更换的废滤芯收 (略) 回收利用。动物尸体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废紫外灯管、废生物安全柜过滤器、实验废液、废实验耗材、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依托华南师范大学化学楼化学楼1楼西侧的1个剩余面积为15平方米,剩余贮存能力为12.2吨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实验废液贮存周期不超过3个月,废实验耗材贮存周期不超过半年,废紫外灯管、废生物安全柜过滤器、废活性炭贮存周期不超过1年);在项目103冷藏室设置1个面积为1平方米,贮存能力为0.2吨的冰柜;在项目1楼南面设置1个面积为3平方米,贮存能力为1吨的一般固体废物贮存间。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水产研究楼新增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08日至 2024年07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天 (略) 89号,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华南师范大学水产研究楼新增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天河区

建设单位

华南师范大学

项目概况

华南师范大学水产研究楼新增实验室项 (略) 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水产研究楼内,建筑面积1090.37平方米。项目主要用于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教学及研究生科研培养,不涉及P3、P4生物安全实验及转基因实验。项目每年进行qPCR、PCR、Western blot等分子实验3000次、核酸提取、纯化与扩增等分子实验、凝胶电泳实验3000次、鱼类等生物样品解剖处理、存放及胚胎发育观察等生物学实验3000次、核酸和蛋白提取、纯化、功能分析等生化及分子生物学实验3000次、水质检测3000次、营养成分检测3000次。年工作天数约25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劳动定员约5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营运期间的主要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及实验室综合废水(包含纯水机浓水、反冲洗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恒温水浴锅废水、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所在水产研究楼现有的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DW001 (略) (略) ,汇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实验室综合废水经带盖密闭胶桶收集后送至华南师范大学化学楼自建污水处理站(工艺:隔渣+中和+沉淀+厌氧+好氧+次氯酸钠消毒,处理能力:8t/d,剩余处理能力:3t/d)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DW002 (略) (略) ,汇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以NMHC表征)、*醇)、无机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臭气浓度和微生物气溶胶。
项目2层至3层、4层至5层产生的实验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各自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1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臭气浓度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中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醇、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依托华南师范大学化学楼化学楼的危险废物贮存间贮存,实验室废水依托华南师范大学化学楼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危废贮存间及自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项目厂界臭气浓度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醇、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 第二时段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项目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消声等处理后,各边界昼夜噪声值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四)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含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纯水设备更换的废滤芯、动物尸体)及危险废物(废紫外灯管、废生物安全柜过滤器、实验废液、废实验耗材、废活性炭)。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城管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纯水设备更换的废滤芯收 (略) 回收利用。动物尸体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废紫外灯管、废生物安全柜过滤器、实验废液、废实验耗材、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依托华南师范大学化学楼化学楼1楼西侧的1个剩余面积为15平方米,剩余贮存能力为12.2吨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实验废液贮存周期不超过3个月,废实验耗材贮存周期不超过半年,废紫外灯管、废生物安全柜过滤器、废活性炭贮存周期不超过1年);在项目103冷藏室设置1个面积为1平方米,贮存能力为0.2吨的冰柜;在项目1楼南面设置1个面积为3平方米,贮存能力为1吨的一般固体废物贮存间。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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