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盛珑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亿平方米纸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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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盛珑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亿平方米纸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盛 (略) 年产1亿平方米纸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盛 (略) 年产1亿平方米纸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双峰高新区湖南 (略) 3车间

建设单位

湖南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晟管 (略)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盛 (略) 年产1亿平方米纸制品项目;

(2)建设单位:湖南盛 (略) ;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址: (略) 双峰高新区湖南 (略) 3车间;

(5)项目投资:总投资*元;

(6)项目用地:租用厂房面积*m2;

(7)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年产1亿平方米纸制品(纸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施工内容无土建工程,主要为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为噪声和少量的固体废物,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碱液喷淋+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锅炉燃烧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61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13.08mg/m3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89.98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煤锅炉排放标准限值。本项目锅炉排气筒高度为35m,排气筒周边200m范围内 (略) 办公综合楼,其高度约为15m,本项目排气筒高于该建筑20m。故本项目排气筒高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 燃煤锅炉排气筒高度要求。

本项目废纸切割粉尘由全自动废纸切割打包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由于本项目仅将边角料进行切割,并非粉碎,故粉尘产生量较小,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7%)收集处理后,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设备无需清洗,地面仅需清扫无需清洗,故无设备清洗废水及地面清洁废水;项目调胶用水全部进入淀粉胶中,喷淋塔用水还原再生后循环使用,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及生活废水。项目锅炉排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后,回用于喷淋塔,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湖南 (略) 已建成的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生 (略) 排入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进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达标排入侧水。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是高速瓦楞纸板生产线、全自动废纸破碎打包机、全自动制胶机、纸板打包机等设备的噪声,噪声声功率级在70~80dB(A)之间。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阻隔、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昼间及夜间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锅炉除尘器粉尘、废纸切割工序布袋除尘纸屑、喷淋塔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废胶回用于生产,锅炉除尘器粉尘交环卫处置,其余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

2024-07-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盛 (略) 年产1亿平方米纸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盛 (略) 年产1亿平方米纸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双峰高新区湖南 (略) 3车间

建设单位

湖南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晟管 (略)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盛 (略) 年产1亿平方米纸制品项目;

(2)建设单位:湖南盛 (略) ;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址: (略) 双峰高新区湖南 (略) 3车间;

(5)项目投资:总投资*元;

(6)项目用地:租用厂房面积*m2;

(7)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年产1亿平方米纸制品(纸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施工内容无土建工程,主要为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为噪声和少量的固体废物,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碱液喷淋+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锅炉燃烧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61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13.08mg/m3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89.98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煤锅炉排放标准限值。本项目锅炉排气筒高度为35m,排气筒周边200m范围内 (略) 办公综合楼,其高度约为15m,本项目排气筒高于该建筑20m。故本项目排气筒高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 燃煤锅炉排气筒高度要求。

本项目废纸切割粉尘由全自动废纸切割打包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由于本项目仅将边角料进行切割,并非粉碎,故粉尘产生量较小,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7%)收集处理后,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设备无需清洗,地面仅需清扫无需清洗,故无设备清洗废水及地面清洁废水;项目调胶用水全部进入淀粉胶中,喷淋塔用水还原再生后循环使用,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及生活废水。项目锅炉排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后,回用于喷淋塔,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湖南 (略) 已建成的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生 (略) 排入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进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达标排入侧水。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是高速瓦楞纸板生产线、全自动废纸破碎打包机、全自动制胶机、纸板打包机等设备的噪声,噪声声功率级在70~80dB(A)之间。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阻隔、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昼间及夜间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锅炉除尘器粉尘、废纸切割工序布袋除尘纸屑、喷淋塔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废胶回用于生产,锅炉除尘器粉尘交环卫处置,其余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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