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川Ⅵ-31人才公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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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川Ⅵ-31人才公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新川Ⅵ-31人才公寓地块位于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蒲草社区,该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30.*度、东经104.*度,地块面积为76亩(约*m2),地块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楚,本项目地块历史为耕地和当地居民住宅,根据政府土地规划,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住宅用地(R11),属于第一类用地。

1、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附近居民在该地块内种植农作物。本项目地块未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外来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及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因此,地块内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地块内活动不会引起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2、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结合卫星影像资料查阅该地块区域的历史影像图分析表明,地块周边无生产型企业,因此无相关污染源。

3、本次调查共采集34个土壤样品(1个对照点)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各点位重金属的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综上,新川Ⅵ-31人才公寓历史用地性质清晰,通过查阅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形式,该调查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生产企业,对地块土壤环境影响很小,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术导则》(H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可作为第一类用地(教育用地)开发利用,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项目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川,成都

新川Ⅵ-31人才公寓地块位于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蒲草社区,该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30.*度、东经104.*度,地块面积为76亩(约*m2),地块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楚,本项目地块历史为耕地和当地居民住宅,根据政府土地规划,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住宅用地(R11),属于第一类用地。

1、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附近居民在该地块内种植农作物。本项目地块未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外来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及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因此,地块内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地块内活动不会引起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2、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结合卫星影像资料查阅该地块区域的历史影像图分析表明,地块周边无生产型企业,因此无相关污染源。

3、本次调查共采集34个土壤样品(1个对照点)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各点位重金属的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综上,新川Ⅵ-31人才公寓历史用地性质清晰,通过查阅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形式,该调查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生产企业,对地块土壤环境影响很小,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术导则》(H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可作为第一类用地(教育用地)开发利用,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项目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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