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义立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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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义立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义立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 (略) 813号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长春市义立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长春绿园西新工业集中区, (略) 现有厂区内。 (略) 义立 (略)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绿园西新工业集中区, (略) 现有厂区内。该项目在依托厂区现有厂房及其他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基础上,新建1条替代性燃料(EBS)生产线、5条废桶清洗生产线、1条废机油滤芯破碎生产线和1条废塑料桶破碎、清洗生产线,配套建设化验室、产品区、暂存区、储油罐、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项目建成后设计年生产替代性燃料(EBS)*吨,清洗200L塑料桶963吨、200L铁桶4011吨、塑料吨桶180吨、20L铁桶2525吨,破碎废机油滤芯*吨,破碎、清洗废塑料小桶2075吨。

<p>(一)严格规范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严格按照现行《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好项目建设及运行的管理。该项目处置的危险废物其来源、成份、类别和处置方式须控制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范围内,具体类别和规模应严格按照该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执行。(二)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生产线生产工艺废气、暂存区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颗粒物、苯、*苯、二*苯、*醛、酚类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氨、硫化氢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经1根高度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四)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与初期雨水排入长春绿园西新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凯河。(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分别做好生产装置区、罐区、产品区、暂存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地(侧)面的分区防渗工作,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间等区域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及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运营期布袋除尘灰、废胶圈、废滤纸、废矿物油沉渣、废布袋、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及废抹布一并回用于替代性燃料生产线做原料,废矿物油、清洗废残液残渣、废清洗剂、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及替代性燃料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废标签和经鉴定不是危险废物的废金属和废塑料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p>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义立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 (略) 813号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长春市义立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长春绿园西新工业集中区, (略) 现有厂区内。 (略) 义立 (略)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绿园西新工业集中区, (略) 现有厂区内。该项目在依托厂区现有厂房及其他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基础上,新建1条替代性燃料(EBS)生产线、5条废桶清洗生产线、1条废机油滤芯破碎生产线和1条废塑料桶破碎、清洗生产线,配套建设化验室、产品区、暂存区、储油罐、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项目建成后设计年生产替代性燃料(EBS)*吨,清洗200L塑料桶963吨、200L铁桶4011吨、塑料吨桶180吨、20L铁桶2525吨,破碎废机油滤芯*吨,破碎、清洗废塑料小桶2075吨。

<p>(一)严格规范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严格按照现行《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好项目建设及运行的管理。该项目处置的危险废物其来源、成份、类别和处置方式须控制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范围内,具体类别和规模应严格按照该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执行。(二)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生产线生产工艺废气、暂存区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颗粒物、苯、*苯、二*苯、*醛、酚类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氨、硫化氢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经1根高度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四)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与初期雨水排入长春绿园西新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凯河。(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分别做好生产装置区、罐区、产品区、暂存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地(侧)面的分区防渗工作,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间等区域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及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运营期布袋除尘灰、废胶圈、废滤纸、废矿物油沉渣、废布袋、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及废抹布一并回用于替代性燃料生产线做原料,废矿物油、清洗废残液残渣、废清洗剂、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及替代性燃料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废标签和经鉴定不是危险废物的废金属和废塑料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p>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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