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娄底新化北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娄底新化北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湖南娄底新化北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通信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湖南娄底新化北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新化县上渡街道、曹家镇 |
建设单位 | 国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湖南娄底新化北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2、建设单位:国 (略) (略)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元 5、建设地址: (略) 新化县上渡街道、曹家镇 6、项目内容:曹家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改造工程、洋兴电厂~温塘π入新化北变电站11 (略) 工程、洋兴电厂~白溪~温塘白溪侧改接新化北变电站11 (略) 工程、新化北~曹家11 (略) 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线路拆除工程尽量使 (略) ,禁止随意对塔基周边的植被乱砍,塔基拆除时尽量多次少量拆除,避免对塔基周边的植被造成破坏,拆除完成后,及时对塔基周边的生态进行恢复;施工营地、牵张场等设置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外运至红线范围外并按要求处置。。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尽量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立塔的情况下,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 (略) ,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运输车辆 (略) 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不超载,经过村庄等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 3、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施工期依托现有变电站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略)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居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不外排。 4、声环境保护措施: 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本项目扩建间隔基础开挖余土应结合场地平整综合利用,严禁边借边弃。 |
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略) 建成后,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 (略) 保护区内新建其它建构筑物, (略) 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相应标准。 3、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运营期间隔改造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 (略) 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4、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改造间隔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原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不会增加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运营 (略) 不产生废污水,不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湖南娄底新化北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通信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湖南娄底新化北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新化县上渡街道、曹家镇 |
建设单位 | 国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湖南娄底新化北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2、建设单位:国 (略) (略)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元 5、建设地址: (略) 新化县上渡街道、曹家镇 6、项目内容:曹家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改造工程、洋兴电厂~温塘π入新化北变电站11 (略) 工程、洋兴电厂~白溪~温塘白溪侧改接新化北变电站11 (略) 工程、新化北~曹家11 (略) 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线路拆除工程尽量使 (略) ,禁止随意对塔基周边的植被乱砍,塔基拆除时尽量多次少量拆除,避免对塔基周边的植被造成破坏,拆除完成后,及时对塔基周边的生态进行恢复;施工营地、牵张场等设置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外运至红线范围外并按要求处置。。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尽量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立塔的情况下,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 (略) ,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运输车辆 (略) 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不超载,经过村庄等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 3、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施工期依托现有变电站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略)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居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不外排。 4、声环境保护措施: 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本项目扩建间隔基础开挖余土应结合场地平整综合利用,严禁边借边弃。 |
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略) 建成后,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 (略) 保护区内新建其它建构筑物, (略) 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相应标准。 3、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运营期间隔改造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 (略) 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4、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改造间隔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原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不会增加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运营 (略) 不产生废污水,不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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