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娄底冠军工业园—恩口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娄底冠军工业园—恩口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湖南娄底冠军(工业园)—恩口11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通信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湖南娄底冠军(工业园)—恩口11 (略) 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娄星区 |
建设单位 | 国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湖南娄底冠军(工业园)—恩口11 (略) 工程 2、建设单位:国 (略) (略)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元 5、建设地址: (略) 娄星区 6、项目内容:冠军(工业园)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恩口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改造工程,湖南娄底冠军(工业园)—恩口11 (略) 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电缆沟施工活动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 (略) 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应集中堆置,不允许随意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恢复地表状态及土地使用功能。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堆料,物料上加盖苫布,防止物料裸露,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进行苫盖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3、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间隔改造工程施工期依托现有变电站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略) 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内的化粪池进行处理。 4、声环境保护措施: 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严禁大型设备施工。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 |
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巡检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巡检人员不得随 (略) 沿线树木, (略) 沿线原有生态功能。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成后,应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 (略) 保护区内新建其它建构筑物, (略) 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相应标准。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相关要求。 3、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运营期间隔扩建侧、间隔改造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间隔改造侧、 (略) 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4、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扩建间隔、改造间隔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原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不会增加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运营 (略) 不产生废污水,不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变电站均沿用站内已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本期不新增运行人员,不会增加固体废物的影响; (略) 运营期无固体废物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湖南娄底冠军(工业园)—恩口11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通信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湖南娄底冠军(工业园)—恩口11 (略) 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娄星区 |
建设单位 | 国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湖南娄底冠军(工业园)—恩口11 (略) 工程 2、建设单位:国 (略) (略)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元 5、建设地址: (略) 娄星区 6、项目内容:冠军(工业园)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恩口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改造工程,湖南娄底冠军(工业园)—恩口11 (略) 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电缆沟施工活动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 (略) 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应集中堆置,不允许随意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恢复地表状态及土地使用功能。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堆料,物料上加盖苫布,防止物料裸露,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进行苫盖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3、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间隔改造工程施工期依托现有变电站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略) 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内的化粪池进行处理。 4、声环境保护措施: 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严禁大型设备施工。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 |
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巡检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巡检人员不得随 (略) 沿线树木, (略) 沿线原有生态功能。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成后,应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 (略) 保护区内新建其它建构筑物, (略) 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相应标准。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相关要求。 3、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运营期间隔扩建侧、间隔改造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间隔改造侧、 (略) 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4、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扩建间隔、改造间隔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原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不会增加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运营 (略) 不产生废污水,不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变电站均沿用站内已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本期不新增运行人员,不会增加固体废物的影响; (略) 运营期无固体废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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