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第四十三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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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第四十三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第四十三项)已经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略) *吨硫酸钾及*吨盐酸建设项目批建不符,后期新增两条生产线,未办理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新 (略) 于2005年报批产能1.*吨/年顺酐生产线,实际建成产能*吨/年,存在批建不符、批小建大、主要污染物长期超总量排放的问题。

二、整改时限:

2024年6月底。

三、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

四、整改措施:

1.依法对 (略)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 (略)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督促企业整改。

2.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大正面教育引导力度,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不敢污染、不能污染、不想污染的自觉性。

五、完成情况:

1.一是2023年3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新疆 (略)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略) 限期完成整改;2023年7月11日,取得《关于新疆 (略) 年产*吨硫酸钾及*吨盐酸项目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二是2023年12月2日,新 (略) 取得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现场核查意见》(轮环函〔2023〕6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不具有环保污染危害行为的一般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超过两年追溯期的相关要求不予处罚”情形,新 (略) 顺酐工程增容技改项目(全厂年产顺酐*吨,副产液化石油气6.*吨)于2016年开工建设,故不予行政处罚,2024年2月7日,取得《关于新 (略) 顺酐工程增容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三是巴州生态环境局现场帮扶指导新 (略)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中废气有组织排放采用手工监测数据核算方法及废气监测报告重新核算。经核实,2022年全厂氮氧化物实际排放量为0.671t,排污许可证中氮氧化物许可量为3.363t/a,氮氧化物排放量未超过氮氧化物许可总量,已在全国排 (略) 重新填报并通过审核。

2.一是进一步强化环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 (略) 站、 (略) 等多种渠道宣传,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面对面向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积极增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做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二是以六五环境日活动为契机,开展环保“四进”活动。6月,组织开展环保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大屏播放、网络宣传、知识讲座、展板宣传、知识竞赛、发放资料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六五环境日和各类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和企业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日至7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6-*

邮箱:*@*q.com

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6—*

巴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3日????????????

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第四十三项)已经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略) *吨硫酸钾及*吨盐酸建设项目批建不符,后期新增两条生产线,未办理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新 (略) 于2005年报批产能1.*吨/年顺酐生产线,实际建成产能*吨/年,存在批建不符、批小建大、主要污染物长期超总量排放的问题。

二、整改时限:

2024年6月底。

三、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

四、整改措施:

1.依法对 (略)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 (略)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督促企业整改。

2.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大正面教育引导力度,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不敢污染、不能污染、不想污染的自觉性。

五、完成情况:

1.一是2023年3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新疆 (略)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略) 限期完成整改;2023年7月11日,取得《关于新疆 (略) 年产*吨硫酸钾及*吨盐酸项目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二是2023年12月2日,新 (略) 取得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现场核查意见》(轮环函〔2023〕6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不具有环保污染危害行为的一般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超过两年追溯期的相关要求不予处罚”情形,新 (略) 顺酐工程增容技改项目(全厂年产顺酐*吨,副产液化石油气6.*吨)于2016年开工建设,故不予行政处罚,2024年2月7日,取得《关于新 (略) 顺酐工程增容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三是巴州生态环境局现场帮扶指导新 (略)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中废气有组织排放采用手工监测数据核算方法及废气监测报告重新核算。经核实,2022年全厂氮氧化物实际排放量为0.671t,排污许可证中氮氧化物许可量为3.363t/a,氮氧化物排放量未超过氮氧化物许可总量,已在全国排 (略) 重新填报并通过审核。

2.一是进一步强化环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 (略) 站、 (略) 等多种渠道宣传,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面对面向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积极增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做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二是以六五环境日活动为契机,开展环保“四进”活动。6月,组织开展环保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大屏播放、网络宣传、知识讲座、展板宣传、知识竞赛、发放资料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六五环境日和各类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和企业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日至7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6-*

邮箱:*@*q.com

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6—*

巴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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