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鼎市桐山、桐城、山前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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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鼎市桐山、桐城、山前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

  你司《关于要 (略) 桐山、桐城、山前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函》(鼎城置司〔2024〕125号)文悉。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 (略) 桐山、桐城、山前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桐山、桐城、山前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7-*-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拟对福鼎主城区3个街道辖区共45个老旧小区连片更新改造,涉及4200户,主要包括:1.改造约38.*平方米、雨污水设施、强弱电、通讯、消防设施等,围绕小区 (略) 改造面积约*平方米、 (略) 侧停车位约2360个;2.新增物业管理中心8处、便民服务中心5处、居民活动室2处;3.改造智慧停车场18个,面积约*平方米,涉及停车位数量约1700个,新增充电桩约65个;新建智能换电站5座,面积约3000平方米等。具体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元,建设资金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4年7月4日起至2026年7月3日)。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4日

(略) (略) :

  你司《关于要 (略) 桐山、桐城、山前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函》(鼎城置司〔2024〕125号)文悉。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 (略) 桐山、桐城、山前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桐山、桐城、山前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7-*-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拟对福鼎主城区3个街道辖区共45个老旧小区连片更新改造,涉及4200户,主要包括:1.改造约38.*平方米、雨污水设施、强弱电、通讯、消防设施等,围绕小区 (略) 改造面积约*平方米、 (略) 侧停车位约2360个;2.新增物业管理中心8处、便民服务中心5处、居民活动室2处;3.改造智慧停车场18个,面积约*平方米,涉及停车位数量约1700个,新增充电桩约65个;新建智能换电站5座,面积约3000平方米等。具体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元,建设资金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4年7月4日起至2026年7月3日)。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4日

(略) (略) :

  你司《关于要 (略) 桐山、桐城、山前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函》(鼎城置司〔2024〕125号)文悉。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 (略) 桐山、桐城、山前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桐山、桐城、山前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7-*-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拟对福鼎主城区3个街道辖区共45个老旧小区连片更新改造,涉及4200户,主要包括:1.改造约38.*平方米、雨污水设施、强弱电、通讯、消防设施等,围绕小区 (略) 改造面积约*平方米、 (略) 侧停车位约2360个;2.新增物业管理中心8处、便民服务中心5处、居民活动室2处;3.改造智慧停车场18个,面积约*平方米,涉及停车位数量约1700个,新增充电桩约65个;新建智能换电站5座,面积约3000平方米等。具体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元,建设资金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4年7月4日起至2026年7月3日)。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4日

(略) (略) :

  你司《关于要 (略) 桐山、桐城、山前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函》(鼎城置司〔2024〕125号)文悉。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 (略) 桐山、桐城、山前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桐山、桐城、山前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7-*-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拟对福鼎主城区3个街道辖区共45个老旧小区连片更新改造,涉及4200户,主要包括:1.改造约38.*平方米、雨污水设施、强弱电、通讯、消防设施等,围绕小区 (略) 改造面积约*平方米、 (略) 侧停车位约2360个;2.新增物业管理中心8处、便民服务中心5处、居民活动室2处;3.改造智慧停车场18个,面积约*平方米,涉及停车位数量约1700个,新增充电桩约65个;新建智能换电站5座,面积约3000平方米等。具体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元,建设资金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4年7月4日起至2026年7月3日)。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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