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淮鼎浩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包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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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淮鼎浩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包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淮安 (略) 年产3000吨包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淮安 (略)

项目名称:淮安 (略) 年产3000吨包装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淮阴区刘老庄镇古寨工业集中区银猫村4组2号

二、环保措施:

1、项目建设期应按要求做好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十五日前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夜间施工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 (略) 。建设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古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南六塘河。

3、项目两台热风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直排;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高于房顶1.5m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热风炉)需满足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相关标准;食堂油烟废气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

4、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项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油烟净化器油渣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置,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一般固废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收集、暂存及处置工作。

三、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东大(淮安) (略)

编制主持人:牟伟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010)

公示期限: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淮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报告表全文:*@*63.com(密码Hbj*)查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淮安 (略) 年产3000吨包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淮安 (略)

项目名称:淮安 (略) 年产3000吨包装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淮阴区刘老庄镇古寨工业集中区银猫村4组2号

二、环保措施:

1、项目建设期应按要求做好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十五日前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夜间施工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 (略) 。建设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古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南六塘河。

3、项目两台热风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直排;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高于房顶1.5m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热风炉)需满足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相关标准;食堂油烟废气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

4、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项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油烟净化器油渣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置,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一般固废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收集、暂存及处置工作。

三、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东大(淮安) (略)

编制主持人:牟伟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010)

公示期限: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淮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报告表全文:*@*63.com(密码Hbj*)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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