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输水管道在赵城水文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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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输水管道在赵城水文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水审批决〔2024〕300号
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输水管道在赵城水文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对<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输水管道穿越汾河对赵城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报告>审查的请示》(洪建字〔2024〕3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及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输水管道穿越汾河对赵城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你单位根据审查会提出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审查意见。

一、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对你单位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输水管道影响赵城水文站水文监测工程审批准予行政许可。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日常特别是汛期应加强监测巡查,做好突发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及时了解当地水情信息,对突发的安全事件或发现影响测验安全的隐患及时通报水文监测部门,确保施工和测验安全;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彻底清理施工场地,恢复原状。

三、本批复仅为该项目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请前往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附件: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输水管道穿越汾河对赵城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输水管道穿越汾河对赵城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报告

技术审查意见

2024年4月12日,山西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在太原召开《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对赵城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中外建华诚 (略) 等单位的代表。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山西 (略) 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洪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4年1月以洪行审发〔2024〕2号文对《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本项目工程布置共包括再生水厂厂区布置和输水管道铺设两部分,其中输水管道设计总长6.13km,本次评价对象为输水管道涉汾河段。

二、赵城水文站设立于1995年,是汾河中下游干流控制站,位于汾河中下游的洪洞县赵城镇西街村西。该站控制汾河义棠—赵城区间的径流量、输沙量,承担着水位、流量、含沙量、水温、冰凌、蒸发、降水量、墒情、水质等项目的水文测验及资料整编任务。

三、建设项目位于赵城水文站基本水尺断面下游约19.5km处。

四、基本同意建设项目对赵城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的结论,工程建设对水文站水文监测基本不产生影响。

五、建设项目涉河工程应安排在非汛期施工。

抄送: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



2024 年 06 月 13 日
晋水审批决〔2024〕300号
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输水管道在赵城水文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对<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输水管道穿越汾河对赵城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报告>审查的请示》(洪建字〔2024〕3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及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输水管道穿越汾河对赵城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你单位根据审查会提出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审查意见。

一、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对你单位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输水管道影响赵城水文站水文监测工程审批准予行政许可。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日常特别是汛期应加强监测巡查,做好突发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及时了解当地水情信息,对突发的安全事件或发现影响测验安全的隐患及时通报水文监测部门,确保施工和测验安全;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彻底清理施工场地,恢复原状。

三、本批复仅为该项目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请前往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附件: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输水管道穿越汾河对赵城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输水管道穿越汾河对赵城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报告

技术审查意见

2024年4月12日,山西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在太原召开《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对赵城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中外建华诚 (略) 等单位的代表。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山西 (略) 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洪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4年1月以洪行审发〔2024〕2号文对《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本项目工程布置共包括再生水厂厂区布置和输水管道铺设两部分,其中输水管道设计总长6.13km,本次评价对象为输水管道涉汾河段。

二、赵城水文站设立于1995年,是汾河中下游干流控制站,位于汾河中下游的洪洞县赵城镇西街村西。该站控制汾河义棠—赵城区间的径流量、输沙量,承担着水位、流量、含沙量、水温、冰凌、蒸发、降水量、墒情、水质等项目的水文测验及资料整编任务。

三、建设项目位于赵城水文站基本水尺断面下游约19.5km处。

四、基本同意建设项目对赵城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的结论,工程建设对水文站水文监测基本不产生影响。

五、建设项目涉河工程应安排在非汛期施工。

抄送: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



2024 年 0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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