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结情况的验收公示
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结情况的验收公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 (略)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河环整办函〔2024〕5号) 的工作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切实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及整改工作,加大整改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截止2024年6月12日,经现场核验,1件群众信访件落实整改到位,完成办结。现将办结情况在东兰县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6月13日至6月20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发邮件至:*@*26.com。
附件: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办结情况统计表(二)
东兰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办结情况统计表(二)
填报单位:东兰县人民政府2024年6月12日
序号 | 交办件批次号 | 举报内容概述 | 办结情况 | 责任单位 |
1 | 5-1 | 东兰县武篆镇江平村月亮河小区20米左右的东兰县稻田养蛙田园综合体项目,建在月亮河旁基本农田内,该项目没有环评,产生的废水污染月亮河水质,群众要求关闭该项目。 | 已办结。 至2024年6月11日,一是养殖场立即封堵养殖尾水排水沟溢流口,加强排水沟巡查,保持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二是养殖场严格按照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保工作;三是养殖场对病死及病害牛蛙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四是拆除基本农田上的养殖设施,恢复耕作条件;五是东兰生态环境局对养殖场存在超标排放行为,依法依规处罚*元。目前养殖场已停产。 | 东兰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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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 (略)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河环整办函〔2024〕5号) 的工作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切实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及整改工作,加大整改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截止2024年6月12日,经现场核验,1件群众信访件落实整改到位,完成办结。现将办结情况在东兰县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6月13日至6月20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发邮件至:*@*26.com。
附件: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办结情况统计表(二)
东兰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办结情况统计表(二)
填报单位:东兰县人民政府2024年6月12日
序号 | 交办件批次号 | 举报内容概述 | 办结情况 | 责任单位 |
1 | 5-1 | 东兰县武篆镇江平村月亮河小区20米左右的东兰县稻田养蛙田园综合体项目,建在月亮河旁基本农田内,该项目没有环评,产生的废水污染月亮河水质,群众要求关闭该项目。 | 已办结。 至2024年6月11日,一是养殖场立即封堵养殖尾水排水沟溢流口,加强排水沟巡查,保持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二是养殖场严格按照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保工作;三是养殖场对病死及病害牛蛙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四是拆除基本农田上的养殖设施,恢复耕作条件;五是东兰生态环境局对养殖场存在超标排放行为,依法依规处罚*元。目前养殖场已停产。 | 东兰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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