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宜宾市叙州区普和新区地块红线内D273马鸣溪支线输气管道迁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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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宜宾市叙州区普和新区地块红线内D273马鸣溪支线输气管道迁改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9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 

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 (略) 东段109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叙州区普和新区地块红线内D273马鸣溪支线输气管道迁改工程

(略) 叙州区普和新区

宜宾戎州金成建设 (略)

中材地质工 (略)

本项目改线管道长度约3.73km,设计压力为2.5MPa,改线管道管径规格D273×7.1,材质选用无缝钢管;改线管道沿线共 (略) 14次,其中顶套管穿越2处,大开 (略) 12处;本项目停用管道长度约3.19km。

一、废气

(一)施工周期:(1)施工扬尘:道路定时洒水抑尘、车辆不要装载过满并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2)机具尾气:选用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修、保养,确保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3)焊接烟尘:使用优质环保焊条,在开阔地带焊接。

(二)运营期: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依托双河阀室放空立管实现管道超压或事故情况下的废气排放。

二、废水

(一)施工期:(1)试压废水:采用无腐蚀的清洁水,通过简易沉淀池沉淀过滤后用于农(林)灌或洒水降尘;(2)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的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二)运营期:本项目清管废水依托双河阀室对外委托至有处理能力和环保手续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

三、噪声

(一)施工期:(1)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强度,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尽可能将施工机械远离周围的敏感点;(2)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高噪声污染;(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休(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4)施工运输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途经附近居民 (略) 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5)施工过程中加强与附近居民的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二)运营期:非正常工况下,天然气输送管道超压或天然气管道事故依托双河阀室进行非点火放空。

四、固废

(一)施工期限:(1)施工废料:可回收施工废料可由施工单位回收或外售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置,不可回收施工废料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2)废弃泥浆:施工结束后剩余的泥浆无回收再利用价值,外运至就近的砖厂或水泥厂综合利用;(3)生活垃圾: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本项目清管废渣依托双河阀室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生态环境

(一)施工期:(1)严格控制土地占用面积,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迹地恢复;(2)按照耕作层(剥离厚度20cm)、犁底层(厚度8cm)、心土层(厚度20cm)和底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严格保护耕地;(4)禁止破坏施工作业带外的植被;(5)对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并及时进行回填。

(二)运营期:加强巡线人员的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禁止巡线人员对管道沿线植被、动物的滥伐、滥捕,禁止乱扔垃圾,禁止破坏和随意践踏已恢复或正在恢复中的植被。

六、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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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9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 

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 (略) 东段109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叙州区普和新区地块红线内D273马鸣溪支线输气管道迁改工程

(略) 叙州区普和新区

宜宾戎州金成建设 (略)

中材地质工 (略)

本项目改线管道长度约3.73km,设计压力为2.5MPa,改线管道管径规格D273×7.1,材质选用无缝钢管;改线管道沿线共 (略) 14次,其中顶套管穿越2处,大开 (略) 12处;本项目停用管道长度约3.19km。

一、废气

(一)施工周期:(1)施工扬尘:道路定时洒水抑尘、车辆不要装载过满并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2)机具尾气:选用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修、保养,确保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3)焊接烟尘:使用优质环保焊条,在开阔地带焊接。

(二)运营期: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依托双河阀室放空立管实现管道超压或事故情况下的废气排放。

二、废水

(一)施工期:(1)试压废水:采用无腐蚀的清洁水,通过简易沉淀池沉淀过滤后用于农(林)灌或洒水降尘;(2)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的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二)运营期:本项目清管废水依托双河阀室对外委托至有处理能力和环保手续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

三、噪声

(一)施工期:(1)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强度,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尽可能将施工机械远离周围的敏感点;(2)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高噪声污染;(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休(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4)施工运输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途经附近居民 (略) 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5)施工过程中加强与附近居民的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二)运营期:非正常工况下,天然气输送管道超压或天然气管道事故依托双河阀室进行非点火放空。

四、固废

(一)施工期限:(1)施工废料:可回收施工废料可由施工单位回收或外售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置,不可回收施工废料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2)废弃泥浆:施工结束后剩余的泥浆无回收再利用价值,外运至就近的砖厂或水泥厂综合利用;(3)生活垃圾: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本项目清管废渣依托双河阀室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生态环境

(一)施工期:(1)严格控制土地占用面积,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迹地恢复;(2)按照耕作层(剥离厚度20cm)、犁底层(厚度8cm)、心土层(厚度20cm)和底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严格保护耕地;(4)禁止破坏施工作业带外的植被;(5)对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并及时进行回填。

(二)运营期:加强巡线人员的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禁止巡线人员对管道沿线植被、动物的滥伐、滥捕,禁止乱扔垃圾,禁止破坏和随意践踏已恢复或正在恢复中的植被。

六、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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