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淼盛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广东淼盛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广东淼盛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广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需开展公众参与工作。目前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开展公众参与调查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广 (略) 新建项目选址于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鼎湖莲花- (略) 管起步坐落区) (略) 北侧地段,土地总占地面积为*.29m2,主要用于从事PETG收缩膜标签、OPP热熔胶标签、PVC收缩膜标签、PE热收缩膜,以及PE塑料膜等塑料制品生产,总投资*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为:http://**,提取码:qfs8
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可于建设单位广 (略) 办公室直接查阅,其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公 (略) 络连接
本项目二次公示公众反馈意 (略) 址为:http://** ,提取码:qfs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上述反馈意见表填写反馈,也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凡事参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发表您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以便我们及时、准确地反映到环评报告书。同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信息反馈时间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在此期限内与广 (略) 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广 (略)
联系地址: (略) 大沙镇新 (略) 景怡楼二楼第19卡
联系人:李梅达
广 (略)
2024年7月9日
广东淼盛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广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需开展公众参与工作。目前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开展公众参与调查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广 (略) 新建项目选址于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鼎湖莲花- (略) 管起步坐落区) (略) 北侧地段,土地总占地面积为*.29m2,主要用于从事PETG收缩膜标签、OPP热熔胶标签、PVC收缩膜标签、PE热收缩膜,以及PE塑料膜等塑料制品生产,总投资*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为:http://**,提取码:qfs8
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可于建设单位广 (略) 办公室直接查阅,其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公 (略) 络连接
本项目二次公示公众反馈意 (略) 址为:http://** ,提取码:qfs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上述反馈意见表填写反馈,也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凡事参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发表您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以便我们及时、准确地反映到环评报告书。同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信息反馈时间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在此期限内与广 (略) 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广 (略)
联系地址: (略) 大沙镇新 (略) 景怡楼二楼第19卡
联系人:李梅达
广 (略)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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