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润微科技产业园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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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润微科技产业园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润鹏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开发的“润微科技产业园”(宗地号A409-0465)项目位于燕罗街道,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33平方米,容积率≤1.5,规定建筑面积*平方米,于2023年5月1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BA-2023-0065号),现来文办理总平面图修改,主要修改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示部分)如下:

  一、1栋门卫1建筑高度由“4.95”调整为“5.55”。

  二、4栋门卫2位置向南移动7m,向西移动0.2m。

  三、6 栋垃圾转运站位置向北移动2m。

  四、9栋门卫3位置向西移动0.4m。

  五、15栋*类仓库1位置向南移动3.9m。

  六、取消18栋门卫4。

  七、调整大宗气站区域平面布局及建筑轮廓(包含19栋和20栋及其它构筑物)。其中19栋大宗气操作间建筑高度由“4.3”调整为“9.15”,层数由“1层”调整为“2层”,位置向西移动51.1m;20栋大宗气空压站建筑高度由“8.9”调整为“14.86”,位置向东移动 26.45m,向南移动31.1m。

  八、21栋一般固废库向北移动3.8m。

  九、22栋废水监测间平面调整,建筑轮廓相应调整,位置向南移动5m。

  十、23栋开关站位置向北移动 0.5m。

  十一、经济技术指标中分栋指标调整:2 栋综合楼规定建筑面积中厂房指标由 “1042.78”调整为“1118.74”;5栋生产厂房规定建筑面积由“*.45”调整为 “*.23”; 10 栋动力厂房规定建筑面积由“*”调整为“*.92”;11 栋立体厂房规定建筑面积由“7325.66” 调整为“7163.59”;19栋大宗气操作间规定建筑面积由“114”调整为“396”;20栋大宗气空压站规定建筑面积由“2550”调整为”2583.78”,同时新增核减面积“821.31”;22 栋废水监测间规定建筑面积由“68”调整为“37.44”。

  十二、本次报建范围经济技术指标表调整:建筑基底面积由“*.16”调整为“*.86”,建筑覆盖率由“42.55%”调整为“43.85%”。绿地面积由“*.48”调整为“*.8”,折算绿地面积由“547.47”调整为“603.8”,绿化覆盖率由“22.37%”调整为“20.12%”。分栋面积指标调整后,建筑面积合计数据相应修改。

  十三、本次拟将宗地内的12栋变电站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中增加“本次报建范围”的备注,同步将12栋变电站备注为“非本次报建范围”。

  经核查,修改后仍然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的修改予以公示(具体修改内 (略) 站查询),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3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的总平面图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公告之日起,我局也 (略) 站同时发布,市民也 (略) 站进行浏览查询: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755-*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

1.附件:项目总平面图.pdf

  润鹏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开发的“润微科技产业园”(宗地号A409-0465)项目位于燕罗街道,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33平方米,容积率≤1.5,规定建筑面积*平方米,于2023年5月1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BA-2023-0065号),现来文办理总平面图修改,主要修改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示部分)如下:

  一、1栋门卫1建筑高度由“4.95”调整为“5.55”。

  二、4栋门卫2位置向南移动7m,向西移动0.2m。

  三、6 栋垃圾转运站位置向北移动2m。

  四、9栋门卫3位置向西移动0.4m。

  五、15栋*类仓库1位置向南移动3.9m。

  六、取消18栋门卫4。

  七、调整大宗气站区域平面布局及建筑轮廓(包含19栋和20栋及其它构筑物)。其中19栋大宗气操作间建筑高度由“4.3”调整为“9.15”,层数由“1层”调整为“2层”,位置向西移动51.1m;20栋大宗气空压站建筑高度由“8.9”调整为“14.86”,位置向东移动 26.45m,向南移动31.1m。

  八、21栋一般固废库向北移动3.8m。

  九、22栋废水监测间平面调整,建筑轮廓相应调整,位置向南移动5m。

  十、23栋开关站位置向北移动 0.5m。

  十一、经济技术指标中分栋指标调整:2 栋综合楼规定建筑面积中厂房指标由 “1042.78”调整为“1118.74”;5栋生产厂房规定建筑面积由“*.45”调整为 “*.23”; 10 栋动力厂房规定建筑面积由“*”调整为“*.92”;11 栋立体厂房规定建筑面积由“7325.66” 调整为“7163.59”;19栋大宗气操作间规定建筑面积由“114”调整为“396”;20栋大宗气空压站规定建筑面积由“2550”调整为”2583.78”,同时新增核减面积“821.31”;22 栋废水监测间规定建筑面积由“68”调整为“37.44”。

  十二、本次报建范围经济技术指标表调整:建筑基底面积由“*.16”调整为“*.86”,建筑覆盖率由“42.55%”调整为“43.85%”。绿地面积由“*.48”调整为“*.8”,折算绿地面积由“547.47”调整为“603.8”,绿化覆盖率由“22.37%”调整为“20.12%”。分栋面积指标调整后,建筑面积合计数据相应修改。

  十三、本次拟将宗地内的12栋变电站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中增加“本次报建范围”的备注,同步将12栋变电站备注为“非本次报建范围”。

  经核查,修改后仍然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的修改予以公示(具体修改内 (略) 站查询),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3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的总平面图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公告之日起,我局也 (略) 站同时发布,市民也 (略) 站进行浏览查询: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755-*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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