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边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边合区出口加工产业园配套商混站建设项目审批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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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边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边合区出口加工产业园配套商混站建设项目审批结果公示

关于延边 (略) 承建边合区出口加工产业园配套商混站建设项目

(审批结果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延边 (略) 承建边合区出口加工产业园配套商混站建设项目通过审批,现予以公示。批准时间为2024-7-10。有效期为 2024-7-10至2029-7-9。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3-*(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 (略) 政务大厅二楼(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决定日期

延边 (略) 承建边合区出口加工产业园配套商混站建设项目

延边 (略)

吉林省第六地质调查所

2024年7月10日

关于延边 (略) 承建边合区出口加工产业园配套商混站建设项目

(审批结果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延边 (略) 承建边合区出口加工产业园配套商混站建设项目通过审批,现予以公示。批准时间为2024-7-10。有效期为 2024-7-10至2029-7-9。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3-*(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 (略) 政务大厅二楼(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决定日期

延边 (略) 承建边合区出口加工产业园配套商混站建设项目

延边 (略)

吉林省第六地质调查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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