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4年7月10日拟对成都市赛凤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赛凤巢纳米级生物材料研发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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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4年7月10日拟对成都市赛凤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赛凤巢纳米级生物材料研发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4年7月10日拟对成都市赛凤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赛凤巢纳米级生物材料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4710日—7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1

赛凤巢纳米级生物材料研发实验室项目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高新孵化园1号楼A座5层23号

(略) 赛 (略)

四川众投 (略)

(略) 赛 (略) 拟投资*元建设“赛凤巢纳米级生物材料研发实验室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用成都天河 (略) (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高新孵化园1号楼5层23号房屋),租用面积387.59m2,采用二氧化碳培养箱,低速离心机,高速离心机,水浴锅,恒温培养箱,显微镜等设备,用于纳米草本精华水凝胶敏感肌修复抗老产品的研发实验,其中进行水凝胶微生物材料制备实验1000批次,植物天然维纳颗粒分离提取实验1000批次,药用植物细胞体外培养实验1000批次。

建设期:

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严格做到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场地扬尘达到《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园区已建的预处理池 (略) (略)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文明施工方式,装卸、搬运不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装修的建筑垃圾运往孵化园建筑垃圾指定暂存地,经集中收集后,按要求进行处理。

运营期:

【废气】

项目所有实验过程均在洁净台和生物安全柜内进行(每天连续工作时间约为2h)。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收集效率以90%计)通过管道引至楼顶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离地高度约17m)。

【废水】

实验废水(药用植物清洗废水、植物表面灭菌后的清洗废水)、试验后器皿3次后清洗废水、纯水机浓水:排入园区地埋式一体化自回流多级生化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能力为100m3/d)处理, (略) (略) (略) 第九净水厂,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直接排入园区预处理池处理, (略) (略) (略) 第九净水厂,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后排入锦江。

【噪声】

采取消声、隔声降噪、合理布局措施。

【固废】

一般固废:废滤芯、纯水制备吸附产生的废滤芯及废RO膜交给厂商回收,一般实验室固废、生活垃圾一起交环卫清运;

危险废物:实验废液、洁净空调系统废过滤器、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包装和实验耗材、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4年7月10日拟对成都市赛凤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赛凤巢纳米级生物材料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4710日—7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1

赛凤巢纳米级生物材料研发实验室项目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高新孵化园1号楼A座5层23号

(略) 赛 (略)

四川众投 (略)

(略) 赛 (略) 拟投资*元建设“赛凤巢纳米级生物材料研发实验室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用成都天河 (略) (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高新孵化园1号楼5层23号房屋),租用面积387.59m2,采用二氧化碳培养箱,低速离心机,高速离心机,水浴锅,恒温培养箱,显微镜等设备,用于纳米草本精华水凝胶敏感肌修复抗老产品的研发实验,其中进行水凝胶微生物材料制备实验1000批次,植物天然维纳颗粒分离提取实验1000批次,药用植物细胞体外培养实验1000批次。

建设期:

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严格做到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场地扬尘达到《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园区已建的预处理池 (略) (略)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文明施工方式,装卸、搬运不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装修的建筑垃圾运往孵化园建筑垃圾指定暂存地,经集中收集后,按要求进行处理。

运营期:

【废气】

项目所有实验过程均在洁净台和生物安全柜内进行(每天连续工作时间约为2h)。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收集效率以90%计)通过管道引至楼顶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离地高度约17m)。

【废水】

实验废水(药用植物清洗废水、植物表面灭菌后的清洗废水)、试验后器皿3次后清洗废水、纯水机浓水:排入园区地埋式一体化自回流多级生化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能力为100m3/d)处理, (略) (略) (略) 第九净水厂,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直接排入园区预处理池处理, (略) (略) (略) 第九净水厂,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后排入锦江。

【噪声】

采取消声、隔声降噪、合理布局措施。

【固废】

一般固废:废滤芯、纯水制备吸附产生的废滤芯及废RO膜交给厂商回收,一般实验室固废、生活垃圾一起交环卫清运;

危险废物:实验废液、洁净空调系统废过滤器、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包装和实验耗材、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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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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