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州市梅林组团、等地块规划调整完善》的公示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赣州市梅林组团、等地块规划调整完善》的公示公告

为进一步实现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15次会议审议, (略) 梅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完善。2024年1月5日, (略) 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 (略) 梅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完善报告》专家评审会,对控规调整完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调整完善内容已于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29日完 (略) 上公示。现根据相关意见,修改了调整完善报告的部分内容。

按照《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要求,现对梅林组团*-07、*-01等地块调整修改后的内容再次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2024年8月8日(3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

联系地址: (略) 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8号楼

联系电话:0797-*


附件:《 (略) 梅林组团*-07、*-01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具体内容》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9日

(略) 梅林组团*-07、*-01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拟调整地块区位

?

二、具体调整内容

1.用地布局规划

将*-01地块2.28公顷文化用地和*-02地块1.00公顷商业用地合并为一个地块,调整为居住用地,保留配建的邻里中心。

将*-07地块0.49公顷商业用地和*-08地块0.42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合并为一个地块,调整为混合用地, (略) 场和社区服务中心。

2.规划指标调整

调整后居住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80米,绿地率≧35%;混合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30米,绿地率≧20%。

规划调整前后对比表

调整前后

地块编码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米)

绿地率(%)

备注

调整前

*-01

*/文化用地

2.28

1.5

30

35

24

图书与展览用地

*-02

0901/商业用地

1.00

2.0

50

20

36

邻里中心

调整后

*-01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3.28

1.8

25

80

35

配建邻里中心

调整前

*-07

*/零售商业用地

0.49

1.5

50

20

24

零售商业用地,市场

*-8

0702/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42

1.2

35

30

15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调整后

*-07

0901+0702/混合用地

0.91

1.5

40

30

20

(略) 场、社区服务中心

图:调整前后示意图

调整前

?

调整后



??????附件: (略) 梅林组团*-07、*-01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具体内容

为进一步实现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15次会议审议, (略) 梅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完善。2024年1月5日, (略) 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 (略) 梅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完善报告》专家评审会,对控规调整完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调整完善内容已于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29日完 (略) 上公示。现根据相关意见,修改了调整完善报告的部分内容。

按照《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要求,现对梅林组团*-07、*-01等地块调整修改后的内容再次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2024年8月8日(3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

联系地址: (略) 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8号楼

联系电话:0797-*


附件:《 (略) 梅林组团*-07、*-01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具体内容》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9日

(略) 梅林组团*-07、*-01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拟调整地块区位

?

二、具体调整内容

1.用地布局规划

将*-01地块2.28公顷文化用地和*-02地块1.00公顷商业用地合并为一个地块,调整为居住用地,保留配建的邻里中心。

将*-07地块0.49公顷商业用地和*-08地块0.42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合并为一个地块,调整为混合用地, (略) 场和社区服务中心。

2.规划指标调整

调整后居住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80米,绿地率≧35%;混合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30米,绿地率≧20%。

规划调整前后对比表

调整前后

地块编码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米)

绿地率(%)

备注

调整前

*-01

*/文化用地

2.28

1.5

30

35

24

图书与展览用地

*-02

0901/商业用地

1.00

2.0

50

20

36

邻里中心

调整后

*-01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3.28

1.8

25

80

35

配建邻里中心

调整前

*-07

*/零售商业用地

0.49

1.5

50

20

24

零售商业用地,市场

*-8

0702/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42

1.2

35

30

15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调整后

*-07

0901+0702/混合用地

0.91

1.5

40

30

20

(略) 场、社区服务中心

图:调整前后示意图

调整前

?

调整后



??????附件: (略) 梅林组团*-07、*-01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