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7月9日拟作出沈阳奇隆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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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7月9日拟作出沈阳奇隆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传真:024-*邮编:*

联系地址: (略) 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B区工程建设专区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奇隆汽车零 (略) 改扩建项目

(略) 苏家屯区雪莲街16号

沈阳奇隆汽车零 (略)

辽宁铭鑫 (略)

/

/

项 (略) 苏家屯区雪莲街16号。为扩建项目,利用闲置车间,新增生产设备。项目以钢材、焊丝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冲压、攻丝、折弯、焊接等主要生产工序,新增年产汽车座椅骨架(钢丝折弯件)*件、汽车座椅骨架(钢丝、钢板焊接件)*件。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为汽车座椅骨架(钢材冲压件)*件、汽车座椅骨架(钢丝折弯件)*件、汽车座椅骨架(钢丝、钢板焊接件)*件。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供电、排水、 (略) 政设施,供暖采用电供暖。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和食堂油烟。

项目自动焊接机器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工位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汇入化粪池, (略) (略) (略) 苏家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等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弧焊机器、折丝机、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焊丝、焊渣、废边角料、收集尘、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及生活垃圾等。

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焊丝、焊渣、废边角料、收集尘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土壤

项目将危险废物贮存点、化粪池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隔油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传真:024-*邮编:*

联系地址: (略) 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B区工程建设专区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奇隆汽车零 (略) 改扩建项目

(略) 苏家屯区雪莲街16号

沈阳奇隆汽车零 (略)

辽宁铭鑫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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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略) 苏家屯区雪莲街16号。为扩建项目,利用闲置车间,新增生产设备。项目以钢材、焊丝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冲压、攻丝、折弯、焊接等主要生产工序,新增年产汽车座椅骨架(钢丝折弯件)*件、汽车座椅骨架(钢丝、钢板焊接件)*件。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为汽车座椅骨架(钢材冲压件)*件、汽车座椅骨架(钢丝折弯件)*件、汽车座椅骨架(钢丝、钢板焊接件)*件。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供电、排水、 (略) 政设施,供暖采用电供暖。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和食堂油烟。

项目自动焊接机器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工位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汇入化粪池, (略) (略) (略) 苏家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等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弧焊机器、折丝机、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焊丝、焊渣、废边角料、收集尘、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及生活垃圾等。

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焊丝、焊渣、废边角料、收集尘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土壤

项目将危险废物贮存点、化粪池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隔油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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