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城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城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城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4-07-10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02/*-* 公开目录: 建设项目审批许可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7-10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文  号: 普发改资环〔2024〕330号

江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江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审批江城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江发改〔2023〕125号)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并已通过国家2024年第二批政府投资项目提级论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可研文本(报批稿)以及相关附件,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解决江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未能正常运行问题,江城县目前城区日产生生活垃圾均由勐烈镇生活垃圾热解处理厂进行处理。该热解厂运行过程中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大量炉渣存于暂存间内,无有效处置措施,环境隐患大。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7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1863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补齐江城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弱项,江城县拟建设江城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

二、项目名称:江城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7-*-04-01-*)

三、项目地点:江城县勐烈镇

四、项目建设单位:江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刘伟

六、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七、计划工期:2024年9月—2025年12月

八、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1条,配套设置餐厨预处理系统规模10吨/日、飞灰填埋场处理规模1095m3/a。生活垃圾处理量为100吨/日,年处理量3.*吨。配置1条100吨/天的焚烧线、余热锅炉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1台1.5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九、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十、建设效益: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可以使江城县生活垃圾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置率达到90%以上,对提升江城县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有重要意义。

十一、招投标事项: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请江城县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按照提级论证时出具的证明,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不形成地方政府隐形债务。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城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4-07-10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02/*-* 公开目录: 建设项目审批许可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7-10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文  号: 普发改资环〔2024〕330号

江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江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审批江城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江发改〔2023〕125号)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并已通过国家2024年第二批政府投资项目提级论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可研文本(报批稿)以及相关附件,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解决江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未能正常运行问题,江城县目前城区日产生生活垃圾均由勐烈镇生活垃圾热解处理厂进行处理。该热解厂运行过程中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大量炉渣存于暂存间内,无有效处置措施,环境隐患大。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7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1863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补齐江城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弱项,江城县拟建设江城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

二、项目名称:江城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7-*-04-01-*)

三、项目地点:江城县勐烈镇

四、项目建设单位:江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刘伟

六、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七、计划工期:2024年9月—2025年12月

八、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1条,配套设置餐厨预处理系统规模10吨/日、飞灰填埋场处理规模1095m3/a。生活垃圾处理量为100吨/日,年处理量3.*吨。配置1条100吨/天的焚烧线、余热锅炉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1台1.5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九、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十、建设效益: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可以使江城县生活垃圾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置率达到90%以上,对提升江城县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有重要意义。

十一、招投标事项: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请江城县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按照提级论证时出具的证明,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不形成地方政府隐形债务。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