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河口区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和《河口区贯彻落实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43号)整改情况符合销号要求,拟予以销号报备。现将具体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7号)。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反映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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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河 (略) 21号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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