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信息公开表新增液碱罐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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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信息公开表新增液碱罐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

新增*m3液碱罐扩建项目

审批文号

泉泉港环评〔2024〕表15号

审批时间

2024年7月1日

环保部门批复内容

(略) :

你公司报 (略) 华大环 (略) 编制的《新增*m3液碱罐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 (略) 泉港区南埔镇石化园区南山 (略) 9号,建设液碱罐、卸车设施及配套罐区设施,新增*m3液碱储罐、1台卸车泵和1台输送泵设施等。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你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控制施工期间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2.水污染防治。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储罐保温蒸汽凝结水依托厂区现有蒸汽凝结水回收系统全部返回供热锅炉补水,项目初期雨水依托现有初期雨水收集系统纳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经处理后达标排入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减振降噪措施,并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储罐基础、围堰区和装卸区应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2013)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

5.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配套建设防护围堰和截留沟,配备相应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降低事故环境影响。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五、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后,若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六、我 (略) 泉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抽查工作。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 (略) 泉港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电话:0595-*


项目名称

新增*m3液碱罐扩建项目

审批文号

泉泉港环评〔2024〕表15号

审批时间

2024年7月1日

环保部门批复内容

(略) :

你公司报 (略) 华大环 (略) 编制的《新增*m3液碱罐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 (略) 泉港区南埔镇石化园区南山 (略) 9号,建设液碱罐、卸车设施及配套罐区设施,新增*m3液碱储罐、1台卸车泵和1台输送泵设施等。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你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控制施工期间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2.水污染防治。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储罐保温蒸汽凝结水依托厂区现有蒸汽凝结水回收系统全部返回供热锅炉补水,项目初期雨水依托现有初期雨水收集系统纳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经处理后达标排入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减振降噪措施,并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储罐基础、围堰区和装卸区应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2013)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

5.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配套建设防护围堰和截留沟,配备相应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降低事故环境影响。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五、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后,若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六、我 (略) 泉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抽查工作。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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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 (略) 泉港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电话: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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