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3日―2024年07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石浦-宁波裕天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加工600万副猪小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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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3日―2024年07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石浦-宁波裕天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加工600万副猪小肠项目

2024年07月03日―2024年07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石浦)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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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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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波裕天 (略) 年综合加工*副猪小肠项目

浙象环许〔2024〕37号

2024.07.03

浙象环许[2024]37号宁波裕天 (略) 年综合加工*副猪小肠项目.pdf

2 关于宁波 (略) 污泥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浙象环许〔2024〕38号 2024.07.08

浙象环许[2024]38号关于宁波 (略) 污泥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pdf

3 象山县S202嘉善 (略) 象山乌岩港大桥及接线工程 浙象环许〔2024〕39号 2024.07.08

浙象环许[2024]39号象山县S202嘉善 (略) 象山乌岩港大桥及接线工程.pdf

联系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 公告期为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9日(7日)。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石浦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窗口(象山县石 (略) 138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07月03日―2024年07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石浦)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宁波裕天 (略) 年综合加工*副猪小肠项目

浙象环许〔2024〕37号

2024.07.03

浙象环许[2024]37号宁波裕天 (略) 年综合加工*副猪小肠项目.pdf

2 关于宁波 (略) 污泥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浙象环许〔2024〕38号 2024.07.08

浙象环许[2024]38号关于宁波 (略) 污泥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pdf

3 象山县S202嘉善 (略) 象山乌岩港大桥及接线工程 浙象环许〔2024〕39号 2024.07.08

浙象环许[2024]39号象山县S202嘉善 (略) 象山乌岩港大桥及接线工程.pdf

联系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 公告期为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9日(7日)。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石浦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窗口(象山县石 (略) 138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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