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吨电缆桥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年产3000吨电缆桥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湖南 (略) 建设年产3000吨电缆桥架生产项目公众参与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电缆桥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 (略)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镇头镇干口村凤鸣片凤鸣组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780m2,总建筑面积约1664.22m2,总投资*元,设计产能为年产3000吨电缆桥架。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营运期:
水污染物:项目无生产废水;
大气污染物: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燃烧有机废气;
噪声污染:项目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废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焊尘、焊渣、回收的塑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及生活垃圾等。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燃烧有机废气,喷塑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最终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最终满足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的相关标准;燃烧废气经与固化废气同一根排气筒排放,最终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相关标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无生产废水。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类比同类项目,其最大噪声值可达84dB(A)。通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以及加强管理维护,根据噪声贡献值预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废边角料厂区统一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塑粉原料包装纸箱等,厂区统一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焊尘、焊渣统一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回收的塑粉厂区统一收集后作为生产原料进行回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全部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 (略)
联系人:田总*
五、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 (略)
联系人:杨秋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对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将您的意见或建议按上述联系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湖南 (略)
2024年7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湖南 (略) 建设年产3000吨电缆桥架生产项目公众参与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电缆桥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 (略)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镇头镇干口村凤鸣片凤鸣组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780m2,总建筑面积约1664.22m2,总投资*元,设计产能为年产3000吨电缆桥架。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营运期:
水污染物:项目无生产废水;
大气污染物: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燃烧有机废气;
噪声污染:项目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废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焊尘、焊渣、回收的塑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及生活垃圾等。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燃烧有机废气,喷塑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最终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最终满足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的相关标准;燃烧废气经与固化废气同一根排气筒排放,最终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相关标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无生产废水。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类比同类项目,其最大噪声值可达84dB(A)。通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以及加强管理维护,根据噪声贡献值预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废边角料厂区统一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塑粉原料包装纸箱等,厂区统一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焊尘、焊渣统一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回收的塑粉厂区统一收集后作为生产原料进行回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全部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 (略)
联系人:田总*
五、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 (略)
联系人:杨秋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对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将您的意见或建议按上述联系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湖南 (略)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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