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宜阳县瑞辰木业有限公司年生产700万罗铅笔板、1.5亿支铅笔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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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宜阳县瑞辰木业有限公司年生产700万罗铅笔板、1.5亿支铅笔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

联系电话:0379-*

通讯地址:宜阳 (略) 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宜 (略) 年生产*罗铅笔板、1.5亿支铅笔加工销售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阳县三乡镇光武大道南侧南寨村工业园区6号(租赁三乡镇南寨村工业园区闲置厂房)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保管家(洛阳) (略)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三乡镇光武大道南侧南寨村工业园区6号(租赁三乡镇南寨村工业园区闲置厂房),属于新建,总投资*元,环保投资49.*元。建设内容为:利用厂区现有厂房1个、办公用房进行改造,新建厂房3个、LNG储存及气化站、蒸汽锅炉1台、软水处理装置1套、导热油锅炉1台及年生产*罗铅笔板、1.5亿支铅笔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拟建项目导热油锅炉、蒸汽锅炉经各自低氮燃烧处理设施后通过2根8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的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表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木板修边、刨槽、刨杆及笔杆抛光、铅笔切光、削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2套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铅笔板涂胶、烘干、上漆及晾干过程产生废气经2套集气系统+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限值要求;危废暂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中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应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限值要求。(2)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拟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锅炉排污水、软化废水、蒸汽冷凝水一起 (略) 进入厂区总排口,出口浓度应满足三乡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 (略) 进入三乡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3)做好噪声防护工作。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蒸汽锅炉、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将生产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采取距离衰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厂界边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4)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废木材边角料(含锯末)、除尘器除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废水性铅笔漆桶、废烫金纸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废木材边角料(含锯末)、除尘器除尘灰、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水性铅笔漆桶、废烫金纸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催化剂、废油桶、废白乳胶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

联系电话:0379-*

通讯地址:宜阳 (略) 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宜 (略) 年生产*罗铅笔板、1.5亿支铅笔加工销售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阳县三乡镇光武大道南侧南寨村工业园区6号(租赁三乡镇南寨村工业园区闲置厂房)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保管家(洛阳) (略)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三乡镇光武大道南侧南寨村工业园区6号(租赁三乡镇南寨村工业园区闲置厂房),属于新建,总投资*元,环保投资49.*元。建设内容为:利用厂区现有厂房1个、办公用房进行改造,新建厂房3个、LNG储存及气化站、蒸汽锅炉1台、软水处理装置1套、导热油锅炉1台及年生产*罗铅笔板、1.5亿支铅笔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拟建项目导热油锅炉、蒸汽锅炉经各自低氮燃烧处理设施后通过2根8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的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表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木板修边、刨槽、刨杆及笔杆抛光、铅笔切光、削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2套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铅笔板涂胶、烘干、上漆及晾干过程产生废气经2套集气系统+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限值要求;危废暂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中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应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限值要求。(2)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拟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锅炉排污水、软化废水、蒸汽冷凝水一起 (略) 进入厂区总排口,出口浓度应满足三乡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 (略) 进入三乡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3)做好噪声防护工作。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蒸汽锅炉、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将生产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采取距离衰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厂界边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4)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废木材边角料(含锯末)、除尘器除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废水性铅笔漆桶、废烫金纸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废木材边角料(含锯末)、除尘器除尘灰、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水性铅笔漆桶、废烫金纸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催化剂、废油桶、废白乳胶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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