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塘鑫苑路、文化路改造工程一期项目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横塘鑫苑路、文化路改造工程一期项目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信息时间: 2024-07-10 10:22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住建局】 【打印】 【关闭】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苏省政府《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公开选定该项目的评估机构,对项目内被征收的房屋、产权调换房屋和资产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概况 1.征收涉及:非住宅5家,总建筑面积约1731平方米。 2.征收范围:横塘街道鑫(金)苑路7号、9号、13号、23号、31号。上述门牌号如有出入,以规划红线图确定的范围和调查结果为准。 3.拟选定1家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评估业务。 二、委托内容 1.按要求评估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在规定时点的价值,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解释、复核评估等相关工作。 2.对征收范围内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根据委托方要求,完成本项目评估业务相关的工作。 三、报名条件 1.评估机构须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同时具有资产评估资质。 2. (略) 至少有8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接过类似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且在参加高新区(虎丘区)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 4.参与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至少2名)和估价人员应当持有 (略) 城乡和建设局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岗位证书。 四、报名需携带证件及资料 1.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评估机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一、二)。 2.评估机构与被征收范围区域内的被征收人及委托人无利害关系的声明。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书面提交所需材料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8日(工作日) 3.报名地点:苏州高 (略) 58号604室 逾期报名无效。 苏州高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10日 |
【信息时间: 2024-07-10 10:22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住建局】 【打印】 【关闭】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苏省政府《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公开选定该项目的评估机构,对项目内被征收的房屋、产权调换房屋和资产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概况 1.征收涉及:非住宅5家,总建筑面积约1731平方米。 2.征收范围:横塘街道鑫(金)苑路7号、9号、13号、23号、31号。上述门牌号如有出入,以规划红线图确定的范围和调查结果为准。 3.拟选定1家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评估业务。 二、委托内容 1.按要求评估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在规定时点的价值,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解释、复核评估等相关工作。 2.对征收范围内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根据委托方要求,完成本项目评估业务相关的工作。 三、报名条件 1.评估机构须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同时具有资产评估资质。 2. (略) 至少有8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接过类似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且在参加高新区(虎丘区)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 4.参与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至少2名)和估价人员应当持有 (略) 城乡和建设局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岗位证书。 四、报名需携带证件及资料 1.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评估机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一、二)。 2.评估机构与被征收范围区域内的被征收人及委托人无利害关系的声明。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书面提交所需材料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8日(工作日) 3.报名地点:苏州高 (略) 58号604室 逾期报名无效。 苏州高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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