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京溪园镇风貌提升示范带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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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京溪园镇风貌提升示范带建设项目

揭西县京溪园镇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揭西县京溪园镇风貌提升示范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京府字〔2024〕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揭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揭西县京溪园镇风貌提升连片示范带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复》(揭西府函〔2024〕146号)文件精神,我局原则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5-*-17-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揭西县京溪园镇镇中心及新洪村、长滩村、大岭下村、岭溪村、曾大寮村、美德村、大鹿村、上陇村8个行政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对G2 (略) 面改造约3.37公里;长滩桥两侧护栏修复完善约60m;G235国道大岭下村段、长滩村段两侧人行道及地面硬化,共约*㎡;G235国道大岭下村段、长滩村段两侧人行道升级改造、排水升级改造、绿化建设,共1.2km;对G235国道京溪园镇段6.3km沿线进行绿化补植。
  (二)三线整治约7.5km,其中G235国道大岭下村段、长滩村两侧约1.2km;G235国道新洪村段两侧约0.25km;岭溪村村内巷道三线整治3.1km;曾大寮村、美德村和上陇村约2.95km。
  (三)在镇区新建一栋三层文体中心,占地300㎡,建筑面积900㎡;配套建设健身广场,建筑面积600㎡。
  (四) (略) 两侧房屋外墙维修共523间,其中G235国道大岭下村段、长滩村段共350间;镇区两侧共158间; (略) 场周边共15间。
  (五)新建8个行政村村级公共停车场,包括新洪村、长滩村、大岭下村、岭溪村、曾大寮村、美德村、大鹿村、和上陇村。新建停车场局部区域硬化,建设面积4478.78㎡;并配置电桩。
  (六)建设京溪园镇美丽圩镇客厅,由税局一楼局部改造成美丽圩镇客厅,建筑面积约65㎡,同时对客厅内部以及入口外立面进行重新维修。
  (七) (略) 场进行升级改造,并对周边配套设施进行优化。 (略) 场的建筑面积约172.47㎡,配套设施优化内容包括新建厕所、路面重新硬化、地面排水改造以及新增非机动车停车位。
  (八)对美德村洋心岭、大坷湖、高横径3个自然村进 (略) 铺设,全长约18.56公里,配套建设6个五级厌氧池,规模分别为60吨/日、30吨/日、30吨/日、60吨/日、30吨/日、20吨/日,并对巷道硬底化约1200㎡。
  (九)对曾大寮村新苑寨前池沿池新建人行步道162m,新建挡土墙并安装水泥仿石防护栏杆192m,同时安装照明设施以及配置树池和座椅等;龙珠苑寨前池沿池新建人行步道 220m,新建挡土墙并安装水泥仿石防护栏杆220m,同时安装照明设施以及配置树池和座椅等。
  (十)对G235国道两旁(长滩桥头至新洪福万佳砖厂) (略) (略) 改造、更换,长度6800m, (略) 灯杆约50条。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7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6232.*元,其中:工程费510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6.*元、预备费296.*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统筹解决。
  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实施禁止投向领域工程。
  八、严格按照《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 号)的文件要求,明确可实施以工代赈的具体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在工程相关环节实施以工代赈。
  九、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揭西县京溪园镇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揭西县京溪园镇风貌提升示范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京府字〔2024〕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揭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揭西县京溪园镇风貌提升连片示范带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复》(揭西府函〔2024〕146号)文件精神,我局原则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5-*-17-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揭西县京溪园镇镇中心及新洪村、长滩村、大岭下村、岭溪村、曾大寮村、美德村、大鹿村、上陇村8个行政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对G2 (略) 面改造约3.37公里;长滩桥两侧护栏修复完善约60m;G235国道大岭下村段、长滩村段两侧人行道及地面硬化,共约*㎡;G235国道大岭下村段、长滩村段两侧人行道升级改造、排水升级改造、绿化建设,共1.2km;对G235国道京溪园镇段6.3km沿线进行绿化补植。
  (二)三线整治约7.5km,其中G235国道大岭下村段、长滩村两侧约1.2km;G235国道新洪村段两侧约0.25km;岭溪村村内巷道三线整治3.1km;曾大寮村、美德村和上陇村约2.95km。
  (三)在镇区新建一栋三层文体中心,占地300㎡,建筑面积900㎡;配套建设健身广场,建筑面积600㎡。
  (四) (略) 两侧房屋外墙维修共523间,其中G235国道大岭下村段、长滩村段共350间;镇区两侧共158间; (略) 场周边共15间。
  (五)新建8个行政村村级公共停车场,包括新洪村、长滩村、大岭下村、岭溪村、曾大寮村、美德村、大鹿村、和上陇村。新建停车场局部区域硬化,建设面积4478.78㎡;并配置电桩。
  (六)建设京溪园镇美丽圩镇客厅,由税局一楼局部改造成美丽圩镇客厅,建筑面积约65㎡,同时对客厅内部以及入口外立面进行重新维修。
  (七) (略) 场进行升级改造,并对周边配套设施进行优化。 (略) 场的建筑面积约172.47㎡,配套设施优化内容包括新建厕所、路面重新硬化、地面排水改造以及新增非机动车停车位。
  (八)对美德村洋心岭、大坷湖、高横径3个自然村进 (略) 铺设,全长约18.56公里,配套建设6个五级厌氧池,规模分别为60吨/日、30吨/日、30吨/日、60吨/日、30吨/日、20吨/日,并对巷道硬底化约1200㎡。
  (九)对曾大寮村新苑寨前池沿池新建人行步道162m,新建挡土墙并安装水泥仿石防护栏杆192m,同时安装照明设施以及配置树池和座椅等;龙珠苑寨前池沿池新建人行步道 220m,新建挡土墙并安装水泥仿石防护栏杆220m,同时安装照明设施以及配置树池和座椅等。
  (十)对G235国道两旁(长滩桥头至新洪福万佳砖厂) (略) (略) 改造、更换,长度6800m, (略) 灯杆约50条。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7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6232.*元,其中:工程费510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6.*元、预备费296.*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统筹解决。
  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实施禁止投向领域工程。
  八、严格按照《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 号)的文件要求,明确可实施以工代赈的具体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在工程相关环节实施以工代赈。
  九、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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