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州市盘翼选煤有限公司盘翼选煤厂1.2Mt/a改扩建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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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州市盘翼选煤有限公司盘翼选煤厂1.2Mt/a改扩建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4-07-10

项目名称: (略) (略) 盘翼选煤厂1.2Mt/a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水环境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不设置弃土场,不设置砂浆拌合站、混凝土搅拌站,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和地面淋滤水,施工废水引入厂区北侧沉淀池1(利用原有,容积为40m3)和沉淀池2(利用原有,容积为70m3)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防尘;生活污水通过已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选煤厂补充用水,不外排。2.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设备装卸、汽车运输等过程产生扬尘以及运输车辆尾气。本项目不涉及房屋装修过程,无装修废气产生。对作业面应适当地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起尘量,同时加强施工期场地的洒水降尘;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作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应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缩短施工期;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并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防止运输二次扬尘产生;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缩短工期,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施工期其他废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3.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机械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等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级,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强噪声源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并采取适当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需要连续作业的,施工前须提前通告,施工应尽量在短期内完成。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标准限值。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确保施工场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点昼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本项目主要为选煤生产设备的更新和新增,无场地开挖土石方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项目建筑垃圾运至当地的建筑垃圾场堆放,严禁随处乱堆乱放;设备外包装废物尽量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可回收的物质尽量回收外售,不可回收的统一收集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施工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5.生态环境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利用原有建设用地,不涉及新增占地。施工期的影响是局部的、暂时的,施工过程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与减缓措施,施工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二)营运期1.水环境项目运营期污废水主要为选煤生产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板冲洗废水、选煤生产车间跑冒滴漏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原项目职工63人,本项目新增14人,共计77人,厂内住宿人员32人。本项目设1台斜管浓缩机(处理能力为6720m3/d)、5台精煤压滤机(4台处理能力为480m3/d,1台处理能力为240m3/d)、2台尾煤压滤机(一备一用,处理能力640m3/d),生产过程中所有洗选废水(产生量6697.12m3/d)煤泥水经浓缩机浓缩,浓缩机底流通过泵送入压滤机压滤,滤饼至尾煤泥刮板输送机,滤液与浓缩池溢流进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全厂实现 (略) 循环。地板冲洗水在车间周围设置有收集水沟,在最低处设置收集池3(新建,容积10m3)收集沉淀后泵入循环水池回用;选煤厂北侧边界处修建有2座场地淋滤水沉淀池,分别为沉淀池1(利用原有,容积40m3)和沉淀池2(利用原有,容积70m3),两座沉淀池合计容积110m3,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至厂区已建场地淋滤水沉淀池1和沉淀池2沉淀处理后,回用作选煤厂补充用水,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厂区沉淀水池1和沉淀池2收集沉淀后回用作为生产用水;选煤生产车间跑冒滴漏水不定期产生,且产生量较小,通过厂房区地面流水收集边沟收集汇入场区收集池3沉淀处理后,复用作选煤厂生产补充用水,不外排。食堂污水排入隔油池(利用原有,容积24m2)隔油后再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利用原有,容积49.06m2)预处理后再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利用原有,设计规模100m3/d,采用脱磷除氮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原煤洗选生产用水。2.大气环境运营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及煤尘等颗粒物(TSP)以及汽车尾气。粉尘来源于物料储存、转载等过程、产品装卸和运输等及筛分及破碎车间和矸选车间,均为无组织排放。项目破碎、筛分环节均设置为全封闭式棚架结构(预留车辆进出口),设置喷雾洒水进行防尘;输送皮带采取全封闭式运送方式,封闭走廊内设置喷雾洒水设施,降低廊内粉尘,并保持正常通风;物料转载、跌落点在全封闭的同时安装洒水喷头;选煤系统将原煤储煤场、煤仓及矸石仓均设置为封闭结构,采取洒水喷淋的防尘措施;厂界粉尘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6)中表5规定的煤炭工业作业场所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煤炭的装载面不能超出车厢,严禁超限超载,保证运煤车辆封闭运输, (略) ,运输车辆驶离堆煤场前应清洗轮胎及车身,确 (略) ,同时,控制车辆装载煤炭水分量,杜绝或避免因水分过多而致煤泥浆落地以及水分过少而致扬尘;车辆在 (略) 程短,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小,经大气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不大;各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要求。垃圾及时清运,同时向收集设施中喷洒除臭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93)表2中“新扩改建”要求,氨气和硫化氢气体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食堂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达到《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2001)小型标准要求后高出食堂楼顶排放。3.声环境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筛分破碎车间、选矸车间、主厂房的各主选系统、浓缩压滤系统、产品储装运系统的各生产设备、胶带运 (略) 运输等。选煤厂场地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在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和减振设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于强噪声设备或操作应尽可能远离厂界布置,并借助厂房墙体及设置隔声门窗,加强隔声效果;确保洗煤厂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限值。进一步加强厂区绿化,形成一定宽度的吸声林带,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综合措施;严格限制运输车辆时速,时速小于20km/h,经过村寨严禁鸣笛;采取上述措施后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煤泥、生活垃圾及废机油等。项目洗选产生的煤矸石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中的Ⅰ类固废煤矸石,优先进行综合利用,本项目与 (略) 盘北煤矸石发电厂签订了煤矸石销售合同进行综合处置(已签订协议,盘北煤矸石发电厂为利用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发电的低热值电厂,于2009年11月取得原环境保护部环评批复(环审〔2009〕497号),2014年9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目前该矸石发电厂正常运行,每年可消耗煤矸石、煤泥约*吨),不能及时外运时堆放在储煤场进行临时周转。本项目产生的煤泥暂存在煤泥堆放区内,混入中煤外售。废机油、废液压油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利用原有,面积120m2,已进行重点防渗)内必须分类采用桶装,建设单位已委托贵州博裕泽 (略) 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定期将废机油、废液压油等进行清运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运往临近的鸡场河煤矿工业场地干化池干化处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项目区应于日常生产中加强巡回检查,发现设备故障及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处理。针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机修车间为重点防渗区,已采取混凝土基础层+2mmHDPE+混凝土保护层+环氧地坪防腐漆;原煤储煤场、煤泥堆放区、主厂房、生产及辅助生产车间等为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XMGK":"本项目属改扩建项目,位于贵 (略) (略) 柏果镇鸡场河村,占地面积约*m2,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04度30分42.191秒,纬度25度58分17.705秒,建设 (略) (略) 。本 (略) (略) 柏果镇鸡场河煤矿(*吨/年)与柏果镇兴达煤矿(拟扩能至*t/a)原煤,原项目已建成一座*吨/年选煤厂,因鸡场河煤矿、兴达煤矿均在技改扩能,为适应未来煤矿的生产能力,本项目由原选煤规模*t/a扩建到*t/a,在原有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设置一条生产线,沿用原项目“0~80mm无压三产品重介旋流器分选+粗煤泥重介+细煤泥浮选+尾煤浓缩压滤”的选煤工艺,产品包括精煤41.*t/a、中煤27.*t/a,洗选后产生矸石27.*t/a、尾煤泥23.*t/a。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于2024年07月0 (略) (略) 盘翼选煤厂1.2Mt/a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7月02日-2024年07月0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  传 真:0858-* 通讯地址:贵 (略) 钟山 (略) 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中矿环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盘翼选煤厂1.2Mt/a改扩建项目

日期:2024-07-10

项目名称: (略) (略) 盘翼选煤厂1.2Mt/a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水环境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不设置弃土场,不设置砂浆拌合站、混凝土搅拌站,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和地面淋滤水,施工废水引入厂区北侧沉淀池1(利用原有,容积为40m3)和沉淀池2(利用原有,容积为70m3)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防尘;生活污水通过已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选煤厂补充用水,不外排。2.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设备装卸、汽车运输等过程产生扬尘以及运输车辆尾气。本项目不涉及房屋装修过程,无装修废气产生。对作业面应适当地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起尘量,同时加强施工期场地的洒水降尘;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作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应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缩短施工期;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并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防止运输二次扬尘产生;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缩短工期,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施工期其他废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3.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机械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等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级,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强噪声源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并采取适当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需要连续作业的,施工前须提前通告,施工应尽量在短期内完成。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标准限值。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确保施工场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点昼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本项目主要为选煤生产设备的更新和新增,无场地开挖土石方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项目建筑垃圾运至当地的建筑垃圾场堆放,严禁随处乱堆乱放;设备外包装废物尽量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可回收的物质尽量回收外售,不可回收的统一收集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施工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5.生态环境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利用原有建设用地,不涉及新增占地。施工期的影响是局部的、暂时的,施工过程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与减缓措施,施工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二)营运期1.水环境项目运营期污废水主要为选煤生产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板冲洗废水、选煤生产车间跑冒滴漏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原项目职工63人,本项目新增14人,共计77人,厂内住宿人员32人。本项目设1台斜管浓缩机(处理能力为6720m3/d)、5台精煤压滤机(4台处理能力为480m3/d,1台处理能力为240m3/d)、2台尾煤压滤机(一备一用,处理能力640m3/d),生产过程中所有洗选废水(产生量6697.12m3/d)煤泥水经浓缩机浓缩,浓缩机底流通过泵送入压滤机压滤,滤饼至尾煤泥刮板输送机,滤液与浓缩池溢流进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全厂实现 (略) 循环。地板冲洗水在车间周围设置有收集水沟,在最低处设置收集池3(新建,容积10m3)收集沉淀后泵入循环水池回用;选煤厂北侧边界处修建有2座场地淋滤水沉淀池,分别为沉淀池1(利用原有,容积40m3)和沉淀池2(利用原有,容积70m3),两座沉淀池合计容积110m3,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至厂区已建场地淋滤水沉淀池1和沉淀池2沉淀处理后,回用作选煤厂补充用水,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厂区沉淀水池1和沉淀池2收集沉淀后回用作为生产用水;选煤生产车间跑冒滴漏水不定期产生,且产生量较小,通过厂房区地面流水收集边沟收集汇入场区收集池3沉淀处理后,复用作选煤厂生产补充用水,不外排。食堂污水排入隔油池(利用原有,容积24m2)隔油后再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利用原有,容积49.06m2)预处理后再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利用原有,设计规模100m3/d,采用脱磷除氮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原煤洗选生产用水。2.大气环境运营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及煤尘等颗粒物(TSP)以及汽车尾气。粉尘来源于物料储存、转载等过程、产品装卸和运输等及筛分及破碎车间和矸选车间,均为无组织排放。项目破碎、筛分环节均设置为全封闭式棚架结构(预留车辆进出口),设置喷雾洒水进行防尘;输送皮带采取全封闭式运送方式,封闭走廊内设置喷雾洒水设施,降低廊内粉尘,并保持正常通风;物料转载、跌落点在全封闭的同时安装洒水喷头;选煤系统将原煤储煤场、煤仓及矸石仓均设置为封闭结构,采取洒水喷淋的防尘措施;厂界粉尘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6)中表5规定的煤炭工业作业场所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煤炭的装载面不能超出车厢,严禁超限超载,保证运煤车辆封闭运输, (略) ,运输车辆驶离堆煤场前应清洗轮胎及车身,确 (略) ,同时,控制车辆装载煤炭水分量,杜绝或避免因水分过多而致煤泥浆落地以及水分过少而致扬尘;车辆在 (略) 程短,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小,经大气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不大;各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要求。垃圾及时清运,同时向收集设施中喷洒除臭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93)表2中“新扩改建”要求,氨气和硫化氢气体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食堂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达到《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2001)小型标准要求后高出食堂楼顶排放。3.声环境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筛分破碎车间、选矸车间、主厂房的各主选系统、浓缩压滤系统、产品储装运系统的各生产设备、胶带运 (略) 运输等。选煤厂场地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在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和减振设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于强噪声设备或操作应尽可能远离厂界布置,并借助厂房墙体及设置隔声门窗,加强隔声效果;确保洗煤厂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限值。进一步加强厂区绿化,形成一定宽度的吸声林带,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综合措施;严格限制运输车辆时速,时速小于20km/h,经过村寨严禁鸣笛;采取上述措施后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煤泥、生活垃圾及废机油等。项目洗选产生的煤矸石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中的Ⅰ类固废煤矸石,优先进行综合利用,本项目与 (略) 盘北煤矸石发电厂签订了煤矸石销售合同进行综合处置(已签订协议,盘北煤矸石发电厂为利用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发电的低热值电厂,于2009年11月取得原环境保护部环评批复(环审〔2009〕497号),2014年9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目前该矸石发电厂正常运行,每年可消耗煤矸石、煤泥约*吨),不能及时外运时堆放在储煤场进行临时周转。本项目产生的煤泥暂存在煤泥堆放区内,混入中煤外售。废机油、废液压油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利用原有,面积120m2,已进行重点防渗)内必须分类采用桶装,建设单位已委托贵州博裕泽 (略) 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定期将废机油、废液压油等进行清运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运往临近的鸡场河煤矿工业场地干化池干化处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项目区应于日常生产中加强巡回检查,发现设备故障及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处理。针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机修车间为重点防渗区,已采取混凝土基础层+2mmHDPE+混凝土保护层+环氧地坪防腐漆;原煤储煤场、煤泥堆放区、主厂房、生产及辅助生产车间等为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XMGK":"本项目属改扩建项目,位于贵 (略) (略) 柏果镇鸡场河村,占地面积约*m2,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04度30分42.191秒,纬度25度58分17.705秒,建设 (略) (略) 。本 (略) (略) 柏果镇鸡场河煤矿(*吨/年)与柏果镇兴达煤矿(拟扩能至*t/a)原煤,原项目已建成一座*吨/年选煤厂,因鸡场河煤矿、兴达煤矿均在技改扩能,为适应未来煤矿的生产能力,本项目由原选煤规模*t/a扩建到*t/a,在原有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设置一条生产线,沿用原项目“0~80mm无压三产品重介旋流器分选+粗煤泥重介+细煤泥浮选+尾煤浓缩压滤”的选煤工艺,产品包括精煤41.*t/a、中煤27.*t/a,洗选后产生矸石27.*t/a、尾煤泥23.*t/a。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于2024年07月0 (略) (略) 盘翼选煤厂1.2Mt/a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7月02日-2024年07月0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  传 真:0858-* 通讯地址:贵 (略) 钟山 (略) 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中矿环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盘翼选煤厂1.2Mt/a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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