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
合肥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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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合肥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繁华大道118号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长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繁华大道118号, (略) (略) 内预留地块。本 (略) 区进行改扩建,拆除现有配电房及其所在的后勤楼,改造为食堂;拆除现有污水处理站;拆除现状2#、3#楼顶亭子等;主要建设5#普通传染病门诊楼、6#普 (略) 楼、7#呼吸 (略) 综合楼、8#发热门诊楼,配套建设洗消间、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地下设备用房、车库等。本次扩建设计床位500张,建 (略) 床位数达到650张,扩建总建筑面积*m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将上清液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运营期检验科废水经中和设备预处理后,与门急诊废水、住院病房废水、医疗人员生活污水、保洁废水、洗衣废水等一同经消毒池臭氧消毒预处理后汇同后勤人员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蒸汽消毒废水等进入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冷却塔废水直接经污水 (略) (略)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限值及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污水处理站及污泥处理间的恶臭气体收集后先经光氢离子消毒器消毒,再通过“UV+活性炭除臭装置”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柴油发电机燃油尾气经“颗粒物捕捉器+脱氮装置”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地下车库停车产生的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引至排风口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医疗废物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废气经消毒处理及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污水处理站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涉及病人的区域外排废气通过光氢离子消毒器处理后,风机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限值,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3限值;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2001)中相关限值;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3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按照《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的要求执行。(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区东、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食堂设置餐厨垃圾专用收集桶,将餐厨垃圾收集后委托有关单位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渗透膜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暂存间内设置紫外灯,每天对地面和墙体等喷洒84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医疗废物的堆放不超过48小时, (略) 处理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报废化学废液(试剂)、报废试剂空瓶、废UV灯管、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略) 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污水处理站污泥(含格栅渣)要求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中传染病医疗机构标准。(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对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含事故应急池)、污水管线、柴油储油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采取相应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按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六)强化环境风险预防和应急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的执行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纳入县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七)按要求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邮箱: | *@*63.com | 通讯地址: | (略) 蜀 (略) 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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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合肥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繁华大道118号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长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繁华大道118号, (略) (略) 内预留地块。本 (略) 区进行改扩建,拆除现有配电房及其所在的后勤楼,改造为食堂;拆除现有污水处理站;拆除现状2#、3#楼顶亭子等;主要建设5#普通传染病门诊楼、6#普 (略) 楼、7#呼吸 (略) 综合楼、8#发热门诊楼,配套建设洗消间、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地下设备用房、车库等。本次扩建设计床位500张,建 (略) 床位数达到650张,扩建总建筑面积*m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将上清液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运营期检验科废水经中和设备预处理后,与门急诊废水、住院病房废水、医疗人员生活污水、保洁废水、洗衣废水等一同经消毒池臭氧消毒预处理后汇同后勤人员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蒸汽消毒废水等进入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冷却塔废水直接经污水 (略) (略)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限值及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污水处理站及污泥处理间的恶臭气体收集后先经光氢离子消毒器消毒,再通过“UV+活性炭除臭装置”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柴油发电机燃油尾气经“颗粒物捕捉器+脱氮装置”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地下车库停车产生的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引至排风口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医疗废物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废气经消毒处理及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污水处理站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涉及病人的区域外排废气通过光氢离子消毒器处理后,风机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限值,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3限值;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2001)中相关限值;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3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按照《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的要求执行。(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区东、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食堂设置餐厨垃圾专用收集桶,将餐厨垃圾收集后委托有关单位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渗透膜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暂存间内设置紫外灯,每天对地面和墙体等喷洒84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医疗废物的堆放不超过48小时, (略) 处理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报废化学废液(试剂)、报废试剂空瓶、废UV灯管、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略) 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污水处理站污泥(含格栅渣)要求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中传染病医疗机构标准。(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对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含事故应急池)、污水管线、柴油储油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采取相应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按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六)强化环境风险预防和应急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的执行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纳入县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七)按要求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邮箱: | *@*63.com | 通讯地址: | (略) 蜀 (略) 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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