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龙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重新批复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龙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重新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批平龙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变更的请示》(贵环报〔2024〕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已经广西 (略) 进行组织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我委已于2021年批复了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现鉴于项目建设内容及概算有变化,经研究,重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平龙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初步设计(调整)方案及概算书。
二、投资 (略) 项目代码:2020-*-77-01-*。
三、项目业主: (略) 生态环境局。
四、项目建设地址: (略) 覃塘区东龙镇义合村、蒙公镇岭庆村。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对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水域和河滩区域、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河滩区域、蒙公镇岭庆村区域平龙水库库区沿岸天然河滩区域等3个区域实施滨水缓冲带污染防治生态工程,工程总面积*㎡,其中:
①在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水域和河滩区域采用滨水污染物截留净化系统工艺治理修复的工程面积为*㎡。
②在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河滩区域、蒙公镇岭庆村区域平龙水库库区沿岸天然河滩区域采用天然冲沟强化渗滤+人工湿地截留净化系统工艺治理修复的工程面积为4300㎡,其中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河滩区域工程面积为2000㎡;蒙公镇岭庆村区域平龙水库库区沿岸天然河滩区域工程面积为2300㎡。
(2)对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水域建设生态浮岛及其配套工程,工程面积为3060㎡。
六、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中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七、环境保护和工程节能。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和工程节能措施。
八、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投资总投资为1969.*元,其中工程部分总投资1894.*元,移民与环境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九、原批复文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龙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贵发改环能〔2021〕629号)从即日起作废。
十、请严格落实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进度,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工程概算,按预定工期建成投入使用。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工程项目概算总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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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生态环境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批平龙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变更的请示》(贵环报〔2024〕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已经广西 (略) 进行组织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我委已于2021年批复了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现鉴于项目建设内容及概算有变化,经研究,重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平龙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初步设计(调整)方案及概算书。
二、投资 (略) 项目代码:2020-*-77-01-*。
三、项目业主: (略) 生态环境局。
四、项目建设地址: (略) 覃塘区东龙镇义合村、蒙公镇岭庆村。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对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水域和河滩区域、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河滩区域、蒙公镇岭庆村区域平龙水库库区沿岸天然河滩区域等3个区域实施滨水缓冲带污染防治生态工程,工程总面积*㎡,其中:
①在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水域和河滩区域采用滨水污染物截留净化系统工艺治理修复的工程面积为*㎡。
②在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河滩区域、蒙公镇岭庆村区域平龙水库库区沿岸天然河滩区域采用天然冲沟强化渗滤+人工湿地截留净化系统工艺治理修复的工程面积为4300㎡,其中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河滩区域工程面积为2000㎡;蒙公镇岭庆村区域平龙水库库区沿岸天然河滩区域工程面积为2300㎡。
(2)对鲤鱼江库区东龙镇义合村鲤鱼江入库河口水域建设生态浮岛及其配套工程,工程面积为3060㎡。
六、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中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七、环境保护和工程节能。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和工程节能措施。
八、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投资总投资为1969.*元,其中工程部分总投资1894.*元,移民与环境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九、原批复文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龙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贵发改环能〔2021〕629号)从即日起作废。
十、请严格落实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进度,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工程概算,按预定工期建成投入使用。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工程项目概算总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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