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市沙溪镇土地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信发改字〔2024〕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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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饶市沙溪镇土地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信发改字〔2024〕128号

饶信发改字〔2024〕128号

(略) 沙溪镇土地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信州区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 (略) 沙溪镇土地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和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原则同 (略) 沙溪镇土地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6-*-04-01-*。

项目 (略) 信州区 (略) (项目法人代表:钱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5T55C9K)。

二、项目建设地点:信州区沙溪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农田土地整理*亩,建设智能化大棚基地1200亩,用于苗圃、水果、蔬菜、黑水虻、反季节龙虾等种养殖;水库修复清理2197亩水库;配 (略) 硬化、灌溉系统等。

四、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五、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

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第843号)的要求及招投事项核准意见执行,实行工程监理,加强项目管理。

七、 (略) 信州区 (略) 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 (略) 信州区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拖,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略) 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饶信发改字〔2024〕128号

(略) 沙溪镇土地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信州区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 (略) 沙溪镇土地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和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原则同 (略) 沙溪镇土地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6-*-04-01-*。

项目 (略) 信州区 (略) (项目法人代表:钱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5T55C9K)。

二、项目建设地点:信州区沙溪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农田土地整理*亩,建设智能化大棚基地1200亩,用于苗圃、水果、蔬菜、黑水虻、反季节龙虾等种养殖;水库修复清理2197亩水库;配 (略) 硬化、灌溉系统等。

四、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五、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

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第843号)的要求及招投事项核准意见执行,实行工程监理,加强项目管理。

七、 (略) 信州区 (略) 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 (略) 信州区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拖,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略) 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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