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幼儿园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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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幼儿园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政发〔2017〕25号)及《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幼儿园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准东芨芨湖镇,地块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90°05"50.4051",北纬44°18"06.0392",地块占地面积*m2。该地块原为工业用地,现该地块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59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单位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单位技术人员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并编制完成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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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政发〔2017〕25号)及《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幼儿园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准东芨芨湖镇,地块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90°05"50.4051",北纬44°18"06.0392",地块占地面积*m2。该地块原为工业用地,现该地块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59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单位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单位技术人员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并编制完成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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