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石油开发有限公司吉13区块5口井开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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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石油开发有限公司吉13区块5口井开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吉13区块5口井开发工程

(2)项目概况:本项目于200 (略) 新兴 (略) 开发,于2015年 (略) (略) ,建设地点位于 (略) 长山镇新立村南侧,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于2002年4月开始动工,在2002年10月投产,共建设5口油井,目前实际运行抽油井1口,捞油井1口,临时关井3口,年产油297t/a。生产工艺采取单井罐储油方式,抽油井采出液全部暂存于井场单井罐内,定期通过专用罐车运送至新立采油厂采油七队中转站东侧计量站的卸油系统,经中转站送至新立采油厂联合站集中处理。单井罐加热采用伴生气。项目总投资为*元,永久占地3888m2。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刘永刚

联系电话: *

三、承担验收监测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监测单位:吉林省新誉 (略)

联系人:于冠男

联系电话: *

四、投产时间

2002年10月

五、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 (略) ,松原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吉13区块5口井开发工程

(2)项目概况:本项目于200 (略) 新兴 (略) 开发,于2015年 (略) (略) ,建设地点位于 (略) 长山镇新立村南侧,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于2002年4月开始动工,在2002年10月投产,共建设5口油井,目前实际运行抽油井1口,捞油井1口,临时关井3口,年产油297t/a。生产工艺采取单井罐储油方式,抽油井采出液全部暂存于井场单井罐内,定期通过专用罐车运送至新立采油厂采油七队中转站东侧计量站的卸油系统,经中转站送至新立采油厂联合站集中处理。单井罐加热采用伴生气。项目总投资为*元,永久占地3888m2。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刘永刚

联系电话: *

三、承担验收监测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监测单位:吉林省新誉 (略)

联系人:于冠男

联系电话: *

四、投产时间

2002年10月

五、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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