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0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0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略) 218号)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sthjjxzxkb@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 | (略) 连续重整装置重整生成油加氢脱烯烃改造项目 | 广饶经济开 (略) 789号 (略) 现有厂区内 | (略) |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 (略) 编制 | 对厂内现有连续重整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在脱戊烷塔前增设重整生成油液相加氢脱烯烃系统,同时停用芳烃抽提装置的白土精制单元。项目建成后连续重整装置和芳烃抽提装置产能均不变。 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401-*-07-02-*)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尽量减少密封点以减少无组织排放。加强反应器等设备和管道、阀门等连接处产的检查,及时更新零部件;减少密封点废气泄漏;为进一步降低装置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装置区实施 LDAR 技术,进一步减少跑冒滴漏量。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技改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现有工程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其他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是含油污水、含硫污水、含碱污水。现有工程废水含硫污水经酸性水汽提装置进行处理后,与现有工程产生的其他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场,经污水处理场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中重点保护区域标准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后出水部分回用,剩余部分排入预备河。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加氢单元废加氢催化剂和废瓷球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装置区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项目生产装置及罐区须配备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m3事故水池、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技改项目不新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技改项目建成后,连续重整装置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623吨/年、0.062吨/年以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分别控制住14.28吨/年,71.93吨/年,8.39吨/年、28.757吨/年以内。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2 | (略) *吨/年深度催化裂解装置MIP技术改造项目 | 广饶经济开 (略) 789号 (略) 现有厂区内 | (略) |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 (略) 编制 | 公司对厂内现有*吨/年催化裂解装置进行技术改造,通过购置提升管反应器、沉降器旋分系统和再生斜管等设备,将现有DCC工艺改为MIP工艺。该工艺技术采用新型提升管反应器和适宜的工作条件,在不同的反应区实现裂化、氢转移和异构化反应以达到降低催化汽油烯烃含量、提高催化汽油和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的目的。该技改项目不增加产能,不涉及核心设备拆除新建、产能整合、搬迁入园、易地搬迁等。总投资*元。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403-*-07-02-*) | 一、废气污染防治。催化剂再生烟气先经三级旋风分离器回收绝大部分催化剂粉尘,然后经余热锅炉回收热量,进入SCR脱硝+EP-Absorber脱硫除尘系统处理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后经80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柴油储罐和油浆储罐产生的大小呼吸废气经收集后送入厂内3×75t/h水煤浆锅炉燃烧处理,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7-2019)表1其他行业II时段标准后通过100m高排气筒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尽量减少密封点以减少无组织排放。加强反应器等设备和管道、阀门等连接处产的检查,及时更新零部件;减少密封点废气泄漏;为进一步降低装置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装置区实施 LDAR 技术,进一步减少跑冒滴漏量。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项目产生废水包括机泵维修清洗水、油品采样冷却产生的含油废水、装置区分馏塔顶油气分离器、气压机出口油气分离器产生的含硫废水、再生烟气脱硫处理产生的脱硫废水,以及脱盐水站排污水和装置区员工的生活污水。其中含硫废水排入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理,处理产生的汽提净化水回用,含油废水、含硫废水、脱盐水站排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内500m3/h污水处理场经两级隔油+两级气浮+A池+O池+沉淀池+臭氧氧化+CDBAF工艺,出水水质达到《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中重点保护区域标准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后出水部分回用,剩余部分排入预备河。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催化裂化产生的废催化剂、脱硫脱硝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脱硫废渣、设废机油厂内回炼,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厂内回炼,其余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装置区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项目生产装置及罐区须配备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m3事故水池、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技改项目不新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技改项目建成后,深度催化裂解装置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3.187吨/年、0.016吨/年以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分别控制住48.96吨/年,93.17吨/年,9.15吨/年、0.108吨/年以内。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3 | (略) *吨/年异*烷脱氢项目 | 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略) 东厂区 | (略) | 山东 (略) 编制 | 项目新建*吨/年原料预处理单元、*吨/年正*烷异构化单元、*吨/年异*烷脱氢单元、0.*吨/年PSA提氢单元、*吨/年MTBE单元及配套工程。 1、*吨/年原料预处理单元以自产加氢裂化碳四(*t/a)、自产醚后碳四(*.96t/a)、外购碳四(*.16t/a))为原料和新鲜氢气、循环氢气经过加氢反应器,采用固定床工艺和钼-钴系催化剂,将原料中的烯烃加氢饱和为烷烃,同时将硫化物、氧化物分别转化为H2S、H2O。 2、*吨/年正*烷异构化单元以原料预处理后的碳四与新鲜氢气、四氯*烯经过两段异构反应器,将原料中的正*烷转化为异*烷,后续经过稳定塔、脱异*烷塔,再将产品异*烷分离出来。 3、*吨/年异*烷脱氢单元将异*烷通过Oleflex预处理工序、Oleflex反应工序、催化剂连续再生(CCR)工序、产品气压缩工序、低温分离工序等五个工序生产异*烯。 4、0.*吨/年PSA提氢单元:自分离提纯工序碱洗塔的再生尾气经吸附、顺流降压、逆流降压、解吸冲洗及升压实现氢气提纯。 5、*吨/年MTBE单元由醚化反应工序、反应精馏工序、*醇水洗回收工序三个工序构成。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2307-*-04-01-*)。 | 一、废气污染防治。原料预处理进料加热炉、异*烷脱氢进料加热炉、异*烷脱氢1#中间加热炉、异*烷脱氢2#中间加热炉均以脱硫干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设备,烟气中SO2、NOX、烟尘排放浓度需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的表2中“石油化学工业 工艺加热炉 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的要求后分别经40m高、75m高、75m高、75m高排气筒排放。异*烷脱氢进料加热炉、1#和2#中间加热炉需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 (略) 。 催化剂再生烟气经“增压洗涤器+填料洗涤塔”处理后SO2、颗粒物、NOX排放浓度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的要求,氯化氢、氯气排放浓度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修改单表4中标准限值的要求,VOCs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相关排放标准后经50米高排气筒排放。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 (略) 。 罐区废气经“两级冷凝+*醇吸收+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VOCs、*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和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经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含硫废碱液湿式氧化预处理设施产生的尾气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物料平衡,主要成分为水、氮气、氧气、二氧化碳,不涉及污染因子,因此,不对该排气筒进行达标性分析。 危废暂存间收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相关排放标准,氯化氢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修改单表4中标准限值的要求后经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生产装置先进,在设计之初考虑了尽量减少密封点以减少无组织排放。加强反应器等设备和管道、阀门等连接处产的检查,及时更新零部件;减少密封点废气泄漏;为进一步降低装置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装置区实施 LDAR 技术,进一步减少跑冒滴漏量。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VOCs厂界标准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氯化氢厂界标准限值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修改单表7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醇厂界标准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原料预处理单元反应产物缓冲罐分离废水、干气洗涤废水、异*烷脱氢单元再生气洗涤废水经含硫废碱液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正*烷异构化单元异构干气洗涤废水、*烷干燥再生聚结废水、异*烷脱氢单元异*烷干燥再生聚结废水、MTBE单元碳四残液聚集废水、*醇回收废水、地面(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分析化验废水、脱盐水制备废水、催化剂再生废气喷淋吸收废水、储罐区及装卸区废气喷淋吸收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其他废水一同进入老厂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油水分离器+新建涡凹+溶气气浮+HUSB罐+A/O+多介质+两级臭氧+两级BAF”处理工艺。项目废水经老厂区200t/h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工业循环水使用要求,约40%中水回用,剩余污水达标排放至小清河。厂区污水处理站各因子达到《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重点保护区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修改单表1相关标准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修改单表1相关标准的要求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加氢催化剂、废*烷干燥剂、废保护剂、废脱汞剂、废异*烷干燥剂、废脱氢催化剂、废催化剂粉尘、废氯化物处理剂、废产品气干燥剂、废吸附剂、废醚化催化剂、废保护剂、废蒸馏催化剂、分析化验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物、废含油抹布及废含油劳保用品、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废异构化催化剂、废原料包装物、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依法规范处置。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空气压缩机、风机、机泵、冷却水塔等,优化平面布置,采用基础减振、加装隔声罩、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m3事故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3吨/年、0.*吨/年以内,均纳入 (略) 厂区污水处理站统一管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5.46吨/年、43.16吨/年、2.5吨/年、38.49吨/年。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购买获得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4 | 东营刁口光伏项目 500 千伏送出工程(海口间隔扩建)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利津县陈庄镇陈庄屋子北 1000 米。 | (略) | 山东海 (略) | 在海口站扩建2个500KV出线间隔,建设3台50 (略) 器、6台50 (略) 器保护装置、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等,同期建设相应的二次系统、电缆沟、设备基础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项目已取得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403-*-04-01-*)。 |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扬尘废气在采取喷洒、对施工车辆限速及运输材料时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对周 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2)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注意维护保养。依法限制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时, 应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 3)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放置,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附近垃圾场处理。4)废水: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沉淀物定期清运。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5)生态环境 :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由于本工程在原有围墙内建设,不需 新征土地,因此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项目施工期间在土方开挖、堆放、回填时使土层裸露,容易导致水土流失。为减小 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和加强施工管理。本工程施工期 对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和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环境的影响也逐步消失。 运行期: 本期间隔扩建工程变电站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有: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 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前期工程已严格遵守当地发展规划的要求,变电站站址的确定按规划部门的要求执 行。变电站站址离人口密集城镇和乡村较远,站址附近没有重要军事、通讯设施及自然 环境保护区以及对电磁环境敏感的设施。 根据已投运变电站的实测资料、规程要求,确定变电站的平面布置和对构、支架高 度要求,使工频电场强度水平控制在规程范围之内。 本项目不增加主变、站用变、电抗器、电容器等;出线间隔增加的电磁影响主要来自 接线后相应的 500kV 线路,本工程仅新增 500kV 间隔, (略) ,因此仅新增 500kV 出线间隔不会导致电磁环境影响显著增大。本项目不增加主变、站用变、电抗器、电容器等噪声设备;因此本次间隔扩建不增加噪 声源,本项目运行后不会对厂界及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产生影响,厂界及环境保护目标 处噪声与现状监测结果相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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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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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 | (略) 连续重整装置重整生成油加氢脱烯烃改造项目 | 广饶经济开 (略) 789号 (略) 现有厂区内 | (略) |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 (略) 编制 | 对厂内现有连续重整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在脱戊烷塔前增设重整生成油液相加氢脱烯烃系统,同时停用芳烃抽提装置的白土精制单元。项目建成后连续重整装置和芳烃抽提装置产能均不变。 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401-*-07-02-*)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尽量减少密封点以减少无组织排放。加强反应器等设备和管道、阀门等连接处产的检查,及时更新零部件;减少密封点废气泄漏;为进一步降低装置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装置区实施 LDAR 技术,进一步减少跑冒滴漏量。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技改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现有工程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其他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是含油污水、含硫污水、含碱污水。现有工程废水含硫污水经酸性水汽提装置进行处理后,与现有工程产生的其他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场,经污水处理场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中重点保护区域标准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后出水部分回用,剩余部分排入预备河。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加氢单元废加氢催化剂和废瓷球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装置区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项目生产装置及罐区须配备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m3事故水池、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技改项目不新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技改项目建成后,连续重整装置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623吨/年、0.062吨/年以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分别控制住14.28吨/年,71.93吨/年,8.39吨/年、28.757吨/年以内。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2 | (略) *吨/年深度催化裂解装置MIP技术改造项目 | 广饶经济开 (略) 789号 (略) 现有厂区内 | (略) |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 (略) 编制 | 公司对厂内现有*吨/年催化裂解装置进行技术改造,通过购置提升管反应器、沉降器旋分系统和再生斜管等设备,将现有DCC工艺改为MIP工艺。该工艺技术采用新型提升管反应器和适宜的工作条件,在不同的反应区实现裂化、氢转移和异构化反应以达到降低催化汽油烯烃含量、提高催化汽油和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的目的。该技改项目不增加产能,不涉及核心设备拆除新建、产能整合、搬迁入园、易地搬迁等。总投资*元。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403-*-07-02-*) | 一、废气污染防治。催化剂再生烟气先经三级旋风分离器回收绝大部分催化剂粉尘,然后经余热锅炉回收热量,进入SCR脱硝+EP-Absorber脱硫除尘系统处理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后经80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柴油储罐和油浆储罐产生的大小呼吸废气经收集后送入厂内3×75t/h水煤浆锅炉燃烧处理,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7-2019)表1其他行业II时段标准后通过100m高排气筒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尽量减少密封点以减少无组织排放。加强反应器等设备和管道、阀门等连接处产的检查,及时更新零部件;减少密封点废气泄漏;为进一步降低装置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装置区实施 LDAR 技术,进一步减少跑冒滴漏量。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项目产生废水包括机泵维修清洗水、油品采样冷却产生的含油废水、装置区分馏塔顶油气分离器、气压机出口油气分离器产生的含硫废水、再生烟气脱硫处理产生的脱硫废水,以及脱盐水站排污水和装置区员工的生活污水。其中含硫废水排入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理,处理产生的汽提净化水回用,含油废水、含硫废水、脱盐水站排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内500m3/h污水处理场经两级隔油+两级气浮+A池+O池+沉淀池+臭氧氧化+CDBAF工艺,出水水质达到《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中重点保护区域标准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后出水部分回用,剩余部分排入预备河。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催化裂化产生的废催化剂、脱硫脱硝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脱硫废渣、设废机油厂内回炼,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厂内回炼,其余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装置区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项目生产装置及罐区须配备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m3事故水池、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技改项目不新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技改项目建成后,深度催化裂解装置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3.187吨/年、0.016吨/年以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分别控制住48.96吨/年,93.17吨/年,9.15吨/年、0.108吨/年以内。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3 | (略) *吨/年异*烷脱氢项目 | 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略) 东厂区 | (略) | 山东 (略) 编制 | 项目新建*吨/年原料预处理单元、*吨/年正*烷异构化单元、*吨/年异*烷脱氢单元、0.*吨/年PSA提氢单元、*吨/年MTBE单元及配套工程。 1、*吨/年原料预处理单元以自产加氢裂化碳四(*t/a)、自产醚后碳四(*.96t/a)、外购碳四(*.16t/a))为原料和新鲜氢气、循环氢气经过加氢反应器,采用固定床工艺和钼-钴系催化剂,将原料中的烯烃加氢饱和为烷烃,同时将硫化物、氧化物分别转化为H2S、H2O。 2、*吨/年正*烷异构化单元以原料预处理后的碳四与新鲜氢气、四氯*烯经过两段异构反应器,将原料中的正*烷转化为异*烷,后续经过稳定塔、脱异*烷塔,再将产品异*烷分离出来。 3、*吨/年异*烷脱氢单元将异*烷通过Oleflex预处理工序、Oleflex反应工序、催化剂连续再生(CCR)工序、产品气压缩工序、低温分离工序等五个工序生产异*烯。 4、0.*吨/年PSA提氢单元:自分离提纯工序碱洗塔的再生尾气经吸附、顺流降压、逆流降压、解吸冲洗及升压实现氢气提纯。 5、*吨/年MTBE单元由醚化反应工序、反应精馏工序、*醇水洗回收工序三个工序构成。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2307-*-04-01-*)。 | 一、废气污染防治。原料预处理进料加热炉、异*烷脱氢进料加热炉、异*烷脱氢1#中间加热炉、异*烷脱氢2#中间加热炉均以脱硫干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设备,烟气中SO2、NOX、烟尘排放浓度需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的表2中“石油化学工业 工艺加热炉 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的要求后分别经40m高、75m高、75m高、75m高排气筒排放。异*烷脱氢进料加热炉、1#和2#中间加热炉需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 (略) 。 催化剂再生烟气经“增压洗涤器+填料洗涤塔”处理后SO2、颗粒物、NOX排放浓度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的要求,氯化氢、氯气排放浓度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修改单表4中标准限值的要求,VOCs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相关排放标准后经50米高排气筒排放。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 (略) 。 罐区废气经“两级冷凝+*醇吸收+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VOCs、*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和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经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含硫废碱液湿式氧化预处理设施产生的尾气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物料平衡,主要成分为水、氮气、氧气、二氧化碳,不涉及污染因子,因此,不对该排气筒进行达标性分析。 危废暂存间收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相关排放标准,氯化氢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修改单表4中标准限值的要求后经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生产装置先进,在设计之初考虑了尽量减少密封点以减少无组织排放。加强反应器等设备和管道、阀门等连接处产的检查,及时更新零部件;减少密封点废气泄漏;为进一步降低装置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装置区实施 LDAR 技术,进一步减少跑冒滴漏量。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VOCs厂界标准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氯化氢厂界标准限值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修改单表7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醇厂界标准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原料预处理单元反应产物缓冲罐分离废水、干气洗涤废水、异*烷脱氢单元再生气洗涤废水经含硫废碱液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正*烷异构化单元异构干气洗涤废水、*烷干燥再生聚结废水、异*烷脱氢单元异*烷干燥再生聚结废水、MTBE单元碳四残液聚集废水、*醇回收废水、地面(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分析化验废水、脱盐水制备废水、催化剂再生废气喷淋吸收废水、储罐区及装卸区废气喷淋吸收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其他废水一同进入老厂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油水分离器+新建涡凹+溶气气浮+HUSB罐+A/O+多介质+两级臭氧+两级BAF”处理工艺。项目废水经老厂区200t/h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工业循环水使用要求,约40%中水回用,剩余污水达标排放至小清河。厂区污水处理站各因子达到《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重点保护区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修改单表1相关标准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修改单表1相关标准的要求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加氢催化剂、废*烷干燥剂、废保护剂、废脱汞剂、废异*烷干燥剂、废脱氢催化剂、废催化剂粉尘、废氯化物处理剂、废产品气干燥剂、废吸附剂、废醚化催化剂、废保护剂、废蒸馏催化剂、分析化验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物、废含油抹布及废含油劳保用品、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废异构化催化剂、废原料包装物、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依法规范处置。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空气压缩机、风机、机泵、冷却水塔等,优化平面布置,采用基础减振、加装隔声罩、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m3事故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3吨/年、0.*吨/年以内,均纳入 (略) 厂区污水处理站统一管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5.46吨/年、43.16吨/年、2.5吨/年、38.49吨/年。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购买获得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4 | 东营刁口光伏项目 500 千伏送出工程(海口间隔扩建)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利津县陈庄镇陈庄屋子北 1000 米。 | (略) | 山东海 (略) | 在海口站扩建2个500KV出线间隔,建设3台50 (略) 器、6台50 (略) 器保护装置、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等,同期建设相应的二次系统、电缆沟、设备基础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项目已取得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403-*-04-01-*)。 |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扬尘废气在采取喷洒、对施工车辆限速及运输材料时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对周 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2)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注意维护保养。依法限制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时, 应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 3)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放置,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附近垃圾场处理。4)废水: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沉淀物定期清运。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5)生态环境 :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由于本工程在原有围墙内建设,不需 新征土地,因此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项目施工期间在土方开挖、堆放、回填时使土层裸露,容易导致水土流失。为减小 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和加强施工管理。本工程施工期 对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和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环境的影响也逐步消失。 运行期: 本期间隔扩建工程变电站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有: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 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前期工程已严格遵守当地发展规划的要求,变电站站址的确定按规划部门的要求执 行。变电站站址离人口密集城镇和乡村较远,站址附近没有重要军事、通讯设施及自然 环境保护区以及对电磁环境敏感的设施。 根据已投运变电站的实测资料、规程要求,确定变电站的平面布置和对构、支架高 度要求,使工频电场强度水平控制在规程范围之内。 本项目不增加主变、站用变、电抗器、电容器等;出线间隔增加的电磁影响主要来自 接线后相应的 500kV 线路,本工程仅新增 500kV 间隔, (略) ,因此仅新增 500kV 出线间隔不会导致电磁环境影响显著增大。本项目不增加主变、站用变、电抗器、电容器等噪声设备;因此本次间隔扩建不增加噪 声源,本项目运行后不会对厂界及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产生影响,厂界及环境保护目标 处噪声与现状监测结果相当。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略) 218号)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sthjjxzxkb@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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