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宁强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宁强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批字〔2024〕13号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关于宁强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局《宁强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禅家岩镇、二郎坝镇、广坪镇、毛坝河镇、巴山镇、舒家坝镇,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毛坝河镇污水站永久占地1200m2、广坪镇污水站永久占地2276.97m2、巴山镇污水站永久占地1486.45m2、舒家坝镇污水站永久占地659.82m2、二郎坝镇污水站永久占地1074.63m2、禅家岩镇污水站永久占地600m2。项目拟在舒家坝镇、广坪镇、二郎坝镇、毛坝河镇、禅家岩镇、巴山镇各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舒家坝镇、二郎坝镇和禅家岩镇污水处理规模为100m3/d,巴山镇污水处理站规模为150m3/d,广坪镇和毛坝河镇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300m3/d,均采用“预处理(格栅+集水池+沉砂池)+调节池+A3/O-MBBR一体化设备+消毒”的污水处理工艺;各镇配套建设污 (略) ,舒家坝镇建设 (略) 3636m, (略) 1690m。巴山镇新建 (略) 4240m, (略) 2855m。广坪镇新建 (略) 5754m, (略) 3600m。毛坝河镇新建 (略) 7016m, (略) 4140m。二郎坝镇新建 (略) 2253m, (略) 1500m。禅家岩镇新建 (略) 2383m, (略) 1143m。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拆除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该项目总投资7923.*元,其中环保投资7923.*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00%。
经审查,该项目有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强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工交能源〔2024〕43号)和宁强县人民政府《关于宁强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的批复》(宁政函〔2021〕10号)。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建设期间,施工废水、管道施压废水和生活污水综合利用,禁止外排;严格落实6个百分百,封闭围挡施工,防治扬尘污染,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地貌;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和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全部运至指定场所处置,禁止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禁止随意倾倒。
2.运营期间,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依托现有排污口达标排放;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处理站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泥压滤废水全部统一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置,禁止随意外排;污水处理系统各构筑物及配 (略) 严格采取有效防渗处理措施,确保密闭性和耐压性,严防处理系统及管道渗漏污染周边环境及地下水。
3.格栅井、调节池、一体化处理设备和污泥池等产臭设备采取密闭措施,恶臭物质经离子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通过厂界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减缓恶臭影响。
4.合理布置提升泵、潜污泵、潜水搅拌机、进泥泵等设备安装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和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污泥进入污泥池收集,定期送附近污水处理厂脱水后送就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强化污泥运输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运输车辆采取有效防遗撒、防流失措施,严防沿途撒漏;生活垃圾交由镇区环卫部门处理,栅渣集中收集后定期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6.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管理措施。废矿物油、废灯管等危险废物,须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7.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 (略) 日常维护检修,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
8.强化环境保护管理。设置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做好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2.《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才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3.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环境信息,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2024年7月11日
?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2024年7月11日印发
宁环批字〔2024〕13号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关于宁强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局《宁强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禅家岩镇、二郎坝镇、广坪镇、毛坝河镇、巴山镇、舒家坝镇,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毛坝河镇污水站永久占地1200m2、广坪镇污水站永久占地2276.97m2、巴山镇污水站永久占地1486.45m2、舒家坝镇污水站永久占地659.82m2、二郎坝镇污水站永久占地1074.63m2、禅家岩镇污水站永久占地600m2。项目拟在舒家坝镇、广坪镇、二郎坝镇、毛坝河镇、禅家岩镇、巴山镇各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舒家坝镇、二郎坝镇和禅家岩镇污水处理规模为100m3/d,巴山镇污水处理站规模为150m3/d,广坪镇和毛坝河镇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300m3/d,均采用“预处理(格栅+集水池+沉砂池)+调节池+A3/O-MBBR一体化设备+消毒”的污水处理工艺;各镇配套建设污 (略) ,舒家坝镇建设 (略) 3636m, (略) 1690m。巴山镇新建 (略) 4240m, (略) 2855m。广坪镇新建 (略) 5754m, (略) 3600m。毛坝河镇新建 (略) 7016m, (略) 4140m。二郎坝镇新建 (略) 2253m, (略) 1500m。禅家岩镇新建 (略) 2383m, (略) 1143m。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拆除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该项目总投资7923.*元,其中环保投资7923.*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00%。
经审查,该项目有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强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工交能源〔2024〕43号)和宁强县人民政府《关于宁强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的批复》(宁政函〔2021〕10号)。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建设期间,施工废水、管道施压废水和生活污水综合利用,禁止外排;严格落实6个百分百,封闭围挡施工,防治扬尘污染,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地貌;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和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全部运至指定场所处置,禁止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禁止随意倾倒。
2.运营期间,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依托现有排污口达标排放;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处理站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泥压滤废水全部统一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置,禁止随意外排;污水处理系统各构筑物及配 (略) 严格采取有效防渗处理措施,确保密闭性和耐压性,严防处理系统及管道渗漏污染周边环境及地下水。
3.格栅井、调节池、一体化处理设备和污泥池等产臭设备采取密闭措施,恶臭物质经离子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通过厂界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减缓恶臭影响。
4.合理布置提升泵、潜污泵、潜水搅拌机、进泥泵等设备安装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和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污泥进入污泥池收集,定期送附近污水处理厂脱水后送就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强化污泥运输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运输车辆采取有效防遗撒、防流失措施,严防沿途撒漏;生活垃圾交由镇区环卫部门处理,栅渣集中收集后定期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6.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管理措施。废矿物油、废灯管等危险废物,须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7.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 (略) 日常维护检修,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
8.强化环境保护管理。设置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做好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2.《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才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3.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环境信息,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2024年7月11日
?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2024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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