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犍为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犍为县久润选煤有限公司60万吨年煤炭洗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乐山市犍为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犍为县久润选煤有限公司60万吨年煤炭洗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犍 (略) *吨/年煤炭洗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犍为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地址:犍为县玉津镇凤石街 (略) 5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犍 (略) *吨/年煤炭洗选项目
(二)建设地点:犍为县舞雩镇(原石溪镇)石马村2组(石马坝工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乐水清山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厂区总占地为*.6平方米,新建洗选车间3125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有洗煤车间、煤泥水处理系统、精煤棚、中煤棚、矸石临时堆场、以及相关设备和环保设施。项目采用全自动重介洗选技术,建成一条*吨/年原煤洗选生产线。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2.07%。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认 (略) 和犍为县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以及其他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筛分工序在全封闭式准备车间进行,并采取喷雾式降尘;原煤、成品煤均储存于全封闭储煤棚内,并设置自动门以及喷雾式降尘; (略) 硬化,并定期清扫和洒水降尘。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施雨污分流,厂内设有初期雨水池收集雨水,回用于降尘和绿化,不外排;洗煤废 (略) 循环系统,全部回用于洗煤,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渗滤液以及地面冲洗废水经洗车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 (略) 排入石马坝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洗煤厂。
3、加强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矸石暂存于矸石临时堆场,全部外售;煤泥暂存于煤泥库,全部外售;沉渣定期清掏,收集外售;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及时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全封闭厂房、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避免噪声扰民。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预防应急措施,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因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标准、程序、时限,自行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犍 (略) *吨/年煤炭洗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犍为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地址:犍为县玉津镇凤石街 (略) 5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犍 (略) *吨/年煤炭洗选项目
(二)建设地点:犍为县舞雩镇(原石溪镇)石马村2组(石马坝工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乐水清山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厂区总占地为*.6平方米,新建洗选车间3125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有洗煤车间、煤泥水处理系统、精煤棚、中煤棚、矸石临时堆场、以及相关设备和环保设施。项目采用全自动重介洗选技术,建成一条*吨/年原煤洗选生产线。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2.07%。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认 (略) 和犍为县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以及其他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筛分工序在全封闭式准备车间进行,并采取喷雾式降尘;原煤、成品煤均储存于全封闭储煤棚内,并设置自动门以及喷雾式降尘; (略) 硬化,并定期清扫和洒水降尘。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施雨污分流,厂内设有初期雨水池收集雨水,回用于降尘和绿化,不外排;洗煤废 (略) 循环系统,全部回用于洗煤,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渗滤液以及地面冲洗废水经洗车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 (略) 排入石马坝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洗煤厂。
3、加强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矸石暂存于矸石临时堆场,全部外售;煤泥暂存于煤泥库,全部外售;沉渣定期清掏,收集外售;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及时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全封闭厂房、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避免噪声扰民。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预防应急措施,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因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标准、程序、时限,自行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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