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拟审批公示: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天合中核汇能海南100 (略) 荷储建设项目*千 瓦光伏项目330kV升压站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州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28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1 | 天合中核汇能海南100 (略) 荷储建设项目*千瓦光伏项目330kV升压站 (略) 项目 | 海南州共和县塘格木镇东格村 | 共 (略) | 青海华顺 (略)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330千伏升压站,其中主变容量3×360MVA,本期一次建成,配套建设一回330k (略) 26.5km,导线截面4×400mm2,接入香加750kV变电站。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在工程建设中,应严控制施工场地、施工营地范围,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规定运输 (略) 线,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各类临时占地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结合项目区特点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的土 (略) 遮盖,及时回填,并对压实的土方做夯实处理。施工营地四周布设围挡,易起尘的砂石料用 (略) 遮盖; (略) 定期洒水抑尘,车辆运输采取篷布遮盖措施,尽量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活动,以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略) 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进行拉运处理;运营期站内生活污水经一体化设备拟处理至一级B水质后收集,排至站内清水池回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要规范建筑材料堆场,及时收集建筑垃圾,定期清理,尽可能资源化利用,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施工期、运营期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清运至共和县垃圾填埋场。 (五)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源的降噪措施。认真落实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源的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标准》(*)标准限值。 (六)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设计架空输电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确保330kV升压站、架 (略) 线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的限值要求。 (七)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设置事故油池,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环境污染,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运营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以及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电子元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转移时严格执行转移电子联单。 | 097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天合中核汇能海南100 (略) 荷储建设项目*千 瓦光伏项目330kV升压站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州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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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合中核汇能海南100 (略) 荷储建设项目*千瓦光伏项目330kV升压站 (略) 项目 | 海南州共和县塘格木镇东格村 | 共 (略) | 青海华顺 (略)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330千伏升压站,其中主变容量3×360MVA,本期一次建成,配套建设一回330k (略) 26.5km,导线截面4×400mm2,接入香加750kV变电站。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在工程建设中,应严控制施工场地、施工营地范围,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规定运输 (略) 线,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各类临时占地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结合项目区特点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的土 (略) 遮盖,及时回填,并对压实的土方做夯实处理。施工营地四周布设围挡,易起尘的砂石料用 (略) 遮盖; (略) 定期洒水抑尘,车辆运输采取篷布遮盖措施,尽量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活动,以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略) 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进行拉运处理;运营期站内生活污水经一体化设备拟处理至一级B水质后收集,排至站内清水池回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要规范建筑材料堆场,及时收集建筑垃圾,定期清理,尽可能资源化利用,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施工期、运营期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清运至共和县垃圾填埋场。 (五)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源的降噪措施。认真落实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源的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标准》(*)标准限值。 (六)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设计架空输电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确保330kV升压站、架 (略) 线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的限值要求。 (七)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设置事故油池,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环境污染,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运营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以及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电子元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转移时严格执行转移电子联单。 | 0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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